一、形体来源的多样性
在古文字阶段,一些字便有不同形体存在,这些形体在后来的演变中分别隶定成不同的字形。
如“信”在《敦煌俗字典》里的写法有“信”、“ ”,前者右边为“言”,后者右边为“口”,那后者是前者省写后的形体吗?“信”的金文字形有“ ”和“ ”,即“信”字的两种写法存在对古文字的两种不同形体继承的可能。因此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拓宽视域,从古字形审视汉字形体的多途演变,而不能简单下结论,认为其中一个是后来因省写而出现的字形,或者是不规范的字形,甚至是一种讹误情况。
有的字,其不同的形体可以追溯至古文字阶段,那时它们是两个相异的汉字。如“万”的两种写法“万”和“萬”。一些学者认为,二者是繁简字关系,“万”为“萬”后期的全新造字。我们来梳理一下和它们有关的线索。“萬”的篆体“ ”,《说文》:“萬,虫也。”段注:“假借为十千数名。”由此可知,“萬”的本意是虫类,后假借为数词。这个假借义在很早的时候就产生了,比如《诗经》有“萬亿及秭”,《易传》有“萬国咸宁”,“万”的古字形有:“ ”(古鉥)“ ”(千万钧),说明“万”字在很早的时候便出现,它并不是简单的由“萬”简化而来的新造字。至于后来“万”是如何失去本义,保留假借义,与“萬”合二为一,则需要更多的文献材料去验证。
“异”的两种写法“异”和“異”。“異”篆体为“ ”,《说文》:“異,分也。”从廾从畀。畀,予也。“异”的篆体为“ ”,《说文》:“举也。从廾, 声。尧言惊愕而曰異哉也。谓异为異之假借也。”由此看来,“异”的形体是在其假借表示“分”的意思之前就产生了。这就说明,并不能简单地把“异”说成是因“異”而在后来创造出来的俗字。“异”原初就存在,本意为“举”,假借为“異”,此种缘由使得“異”这个字有了两个形体“異”和“异”。
二、形体的分化
古文字笔形在隶定后常有着不同的演变方式,这造成了敦煌俗字有着不同的写法。我们于其中看到的'点画之差,往往不是后来发生的省写或讹
如“市”的两种写法“市”和“巿”,一个上部写作“点”,一个则是中间一竖贯穿。“市”的篆体为“ ”,篆体笔画 演化为横笔,其中上部的竖笔,第一种路径是演化为“点”,第二种路径则保留竖笔,且贯穿下部,为一个整体。
“生”有两种写法:“生”和“ ”。“生”的篆体为“ ”,篆体笔画 ,分化成两种笔形,“”和“一”,于是便有了以上“生”字的不同写法。这种变化类型并不是单一的,同样,“告”等字的笔画亦有同样的演变路径。
“光”的写法有“灮”和“光”。《说文》:“明也。从火在人上,光明意也。”篆体为“ ”。“烈”的写法有“烮”和“烈”。《说文》:“火猛也。从火。”篆体为“ ”。其中的每一种形体,都有着相同的部分“火”,也就是说,“火”在作为一个汉字的构件时,会因不同的字形和位置,进行相应的演变。在“光”里分化为三点一横的样子,在“烈”分化为“灬”。而这两个字的另外一种形体“灮”和“烮”则保留了分化前“火”本身的样子。
三、形体的混同
在文字发展的过程中,两种不同的构件常常混同,使一个汉字出现不同的形体。主要有字体演变、简写、形似等造成的混同情况。
如“艹”和“竹”的混用,如“符—苻”(此外还有“範”、“篤”等字,都有着相应的草字头或者竹字头的写法)。为什么竹字头和草字头容易混同呢?因为弧线的形态,容易简化为直线。在小篆中,草字头的形体为 ,竹字头的形体则是 ,由此可见,二者是相似的,区别在于前者弧形向上,后者弧形向下。在篆书隶化的时候,这种向上或向下弧形结构,都有着同样的变化趋势,即两条弧线分别向下或者向上平展伸直,成为直线。于是造成两个构件的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