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MIV发展的财务绩效
MIV在投资于MFIs的同时,自身也实现了较好的财务绩效。由表3可知,总体上MIV有较好的财务状况,但不同运行模式MIV的收益率和费用率差异较大。其中,注册的固定收入共同基金收益率接近6%,费用率为2.2%;结构性金融工具(静态分配)的收益率和费用率分别为8.3%和1.2%,私募股权基金的收益率最高,为10.5%,但其费用率也很高,为5.8%;社会关注型基金的收益率不足3%,费用率则高达4.9%;控股公司类MIV的费用率最高。
(三)MIV发展的社会绩效
MIV虽然不能直接服务于低收入人群,但它为以服务低收入人群为宗旨的MFIs提供融资服务,因此间接地服务了低收入人群,具有积极的社会绩效。七种模式MIV所服务的MFIs对农村客户和妇女客户服务的覆盖程度均较高,基本都在50%以上,但不同模式MIV的社会绩效差异较大。
四、对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启示
首先,应大力发展中国的MIV。MIV规模的持续增长印证了资本市场对小额信贷的兴趣,其发展绩效也表明了MIV对小额信贷行业的积极意义。尽管我国小额信贷行业已经有20余年的发展历史,但仍面临十分严峻的融资难题,因此,借鉴国际经验大量发展中国MIV应是题中应有之义。2011年10月,我国第一支小额信贷批发基金———“普惠1号小额信贷批发基金”成功组建,这可以看作是MIV在我国的一次尝试,但迄今我国仍没有建立更多的小额信贷批发基金。
其次,为MIV的发展创造条件。尽管MIV在促进MFIs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MIV的发展需要一系列外部条件的支持。从国际经验看,应为MIV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这包括:立法确立MIV的市场地位,出台MIV参与资本市场的交易法规,明确MIV进入、退出等方面的规范以及MIV在支持MFIs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此外,MIV还需要一些服务机构的支持,例如,针对MIV的评级、审计的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