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理解虚拟与现实关系的关键
陈志良先生在《从现实性哲学到虚拟性哲学--哲学思维方式的时代转换》一文中直言“虚拟是与现实相对立的”,“现实的东西不需要虚拟,只需要模拟和反映。只有现实性不能涉足其中的领域,虚拟才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为此,陈先生还举了一个“方的圆与圆的方”的例子,认为方和圆是现实的,不需要虚拟;方的圆和圆的方则是虚拟,因为它们不可能在现实中存在。陈先生在这篇文章中的总观点是:虚拟既不是对现实的模拟和反映,也不是思维中的任意虚构,虚拟的本质是要构建对于现实性来说不可能的可能性。否则,虚拟的存在就没有独立性,也就不能成为新哲学和新思维方式的出发点。
不可否认,虚拟能在现实不能涉足的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构建对现实性来说不可能的可能性。但需要思考的更加重要的问题是:虚拟能与现实脱离吗?虚拟在构造对现实不可能的可能时,不需要借助于现实的力量就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吗?可以肯定的是,就其本质来说,虚拟是基于现实基础上的人类创造性思维活动。同样,在虚拟与现实的关系上,虚拟首先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上,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超越现实。以陈先生所举的“方的圆和圆的方”的例子来说,要在虚拟世界中呈现出方的圆与圆的方,首先要有现实中的方和圆,然后才能在人的思维中形成方和圆的概念,在电脑、网络等程序编排中用特定的数字来代码,最后在虚拟世界中呈现出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方的圆和圆的方”.如果现实中不存在“方”“圆”这样的具象,就不可能虚拟出“方的圆和圆的方”.此外,如果没有电脑网络技术的硬件,虚拟作为当今电脑网络技术的产物,也无法发挥自己的作用。
肯定虚拟要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但并不反对虚拟是对现实的超越。虚拟确实能构建出现实中不可能的可能性,为事物发展的多种可能性提供运行的虚拟环境,从而为人类的实践提供巨大指导作用。虚拟的产生也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为我们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影视、声乐等各种各样的娱乐。可以说,电脑网络系统在生产和生活中的普遍应用,大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并改变了社会生活结构。现实如果离开虚拟,发展就会停滞,甚至倒退。
三、对虚拟与现实关系的再追问
在《虚拟:哲学必需面对的课题》一文中,陈志良对虚拟做出了不同等级、层次的划分。“最为低级的虚拟是现实性的虚拟,它有点相似于模拟,如虚拟爱恨、仇恨、快乐、愤怒,虚拟各种现实的行为、过程、关系,等等,只不过没有实际进行,因而是虚拟,但在实际上只是模拟。[3]”陈先生区分的这种现实性虚拟,显然与其主张的“虚拟是与现实相对立的”观点相悖。
虽然陈先生力图解释现实性虚拟与现实模拟的不同(现实性虚拟没有实际进行,因而是虚拟而不是模拟),但这种在现实性框架下的虚拟不可能与现实对立。陈先生无法自圆其说,只能自相矛盾地一方面解释现实性虚拟与模拟相似;另一方面,又承认现实性虚拟实际上就是模拟。
殷正坤先生认为,陈志良之所以会在现实性虚拟与模拟之间暧昧不清,“问题出在没有把作为一种思维活动虚拟的实质与当前作为‘数字化方式构成'这一技术方式称呼的’虚拟‘区分,我们在思维中重复某些行为、过程、关系不一定要虚拟,即不一定要超越它。利用电脑网络系统重复这些行为、过程、关系是一种模拟,它的技术手段是用’数字化方式构成‘的’虚拟‘形式进行的。但它仍是现实的模拟和反映”[4].笔者基本上赞同殷正坤先生的观点。陈志良先生所说的现实性虚拟,实质上是利用电脑网络系统对现实事物的模拟。这种采用数字化方式的模拟虽然在形式上与我们日常行为中的模拟有区别,但它们的实质相同。
另外,陈志良先生认为,较低级的虚拟是可能性虚拟,与现实有相关性,但又是对现实的某种超越。
真正的虚拟是在虚拟空间中形成对现实来说不可能出现的事物,即进一步形成荒诞的、悖论的、梦幻的虚拟。对于这两种虚拟形式,虽不能把它们看成是对现实的事物、过程、关系的一种完全模仿。但归根到底,这两种虚拟形式也是对现实的两种创造性模仿,因为这两种虚拟形式都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之上。陈志良先生也承认可能性虚拟与现实有相关性。即使是陈志良先生不承认与现实有关联的真正虚拟,如在现实中不可能的“方的圆和圆的方”也已证明虚拟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上。因此,陈志良先生区分的这三种不同等级、层次的虚拟实质上都是对现实的创造性模拟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