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后半叶,1方面是儒家学者向自由主义靠拢,另1方面则是自由主义者越来越认为自由主义思想在中国的推展不能完全忽视儒家思想。殷海光晚年的转向是1具有指标性的事件。张灏提出“以传统批判现代化,以现代化批判传统”,从而正面肯定儒家传统在现代化中的意义。林毓生则认为,“儒家道德理想主义与西方自由人文主义之间的新整合有相当可行的可能”,甚至认为“似乎仅有这样的整合,自由个人主义始能在中国知识分子的意识里生根”。晚近以来,大陆的自由主义者也逐渐认识到传统资源的重要性,王元化、李慎之等著名的自由主义者在临终前都有重新认同传统价值的倾向。因此渐渐形成的1个趋势就是自由主义与儒家思想的合流,总的来说,自由主义者们正致力于建立1种儒家式的自由主义,其中重要的观点与学说主要有下列几种:
(1)杜钢建的“新仁学”与“儒家宪政主义”。1993年,杜钢建发表《〈论语〉4道与新仁学4主义》(载于《天津社会科学》1993年第6期)1文,提出了“新仁学”的主张,其目的则是为了“传承儒学思想精华,使之转化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宪政理论”。在他看来,儒家的仁学思想可以概括为仁道、义道、恕道和政道4道,这4道体现出内圣外王的全新主张。由此4道开出的新仁学可以概括为人权、抵抗、宽容和宪政8字,上升为理论原则上讲,也就是人权主义、抵抗主义、宽容主义和新宪政主义这4大主义。其后他又相续写了系列相关论文,后结集为《新仁学——儒家思想与人权宪政》(香港京狮企划有限公司2019年版)系统地论述了他的“新仁学”观。在他看来,儒家的许多思想主张可以转化为现代宪政理论,“将儒家这些与现代宪政理论相符相通相合相关的思想主张转换成易为现代人接受的理论形式,这是大陆新儒家面临的根本任务。”(杜钢建:《新儒家在大陆的发展前景》,载《当代学术信息》,1995年第3期)在此基础上,杜钢建提出了“儒家宪政主义”之说,在他的《儒家宪政主义之我见》(载“政治文化研究网”)1文中,认为在我国传统中,1直把“宪”置于1般法律之上,具有统邦国、治朝政、彰善恶和直法律的功效,仁义礼智信则是传统中国的“宪理”。此说在法学界颇有影响。
(2)刘军宁的“儒教自由主义”。自从杜维明提出“儒家资本主义”这1概念以来,在学术界引起很大的反响,刘军宁的“儒教自由主义”说便是其中的重要回应之1。“儒教自由主义”这1概念首次使用,见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哈耶克的政治思想》(3联书店,1992年)1书的代序《无知与自由之间》。其后刘军宁相续著了《新加坡:儒教自由主义的挑战》(《读书》,1993年第2期)、《自由主义与儒教社会》、《儒教自由主义的趋向――东亚模式与中国大陆》(后两文收入氏著:《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3联书店,1998)等论文,对这1问题作了系统的探讨。在他看来,“儒教”比“儒家”的涵盖面更广,“儒教”与“儒家”之别相当于“大传统”与“小传统”或“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之别。在刘军宁看来,“儒教与自由主义虽不相同,但却是相通的。儒家追求的是通过道德修养来约束个人的行为,而自由主义则致力于用法律规则制衡政府的权力,两者的目的都是旨在克服(个人与政府)行为的任意性。”因此,儒家传统与自由主义融合的结果,就是他所说的“儒教自由主义”。刘军宁在回应杜维明《新加坡的挑战》1书时指出,这样1种“儒教自由主义”正是“东亚现代化模式”的明确意涵,东亚国家只有经过儒教传统与自由主义的结合才会最终转化成现代化的因素,所谓“新加坡的挑战”,其质上是“儒教与自由主义的结合所形成的有力挑战”。而这样1种“儒教自由主义”是“自由主义在儒教传统文化的土壤中安家落户后对儒教加以融合,形成了带有浓厚儒教色彩的自由主义。在政治上,儒教自由主义表现为代议政治、宪政法治、政党政治加上儒家的施政作风。在经济上,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加上克勤克俭、互帮互助的儒家工作伦理,同时政府受儒家富民养民思想的影响对经济生活进行积极的调控管理。在道德文化上,儒家自由主义既引入自由主义对个人权利、自立自主和竞争精神的强调,又保留了儒教忠恕孝顺、尊老爱幼、重视教育和注重集体利益等价值倾向。”除了陈永苗等极端自由主义者对刘军宁的工作有所不满外,刘军宁的工作受到了自由主义者与新儒家的双重赞赏,由此亦可见当前自由方义与新儒家的合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