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探究式学习。探究式教学法是指学生在学习理论的过程中,教师交给学生一些问题让学生通过自己的观察、阅读、分析等途径自行思考、独立探究,自主发现并掌握相关原理与结论的一种有效教学方法。在我们的教学内容上,有一部分是“刑法对医药卫生领域的调整”,这一部分的内容包括刑法概述及20个与医药领域相关的罪名。在教师讲授完刑法相关基础知识后,教师与学生进行角色互换,学生承担起讲授20个罪名责任。学生的讲授其实是课前研究的一个成果展示。课前,学生在根据教师提出了5个问题选取一类罪名进行研究。学生将研究的成果做成PPT后,到课堂上选取一个罪名与其他同学及老师分享。在分享过程中,小老师们要接受台下“学生”的提问。通过探究式学习,学生不仅获取了知识,而且经历了发现知识的过程。教学上也达到了“授人以渔”的效果。
(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参与式教学只停留于在课内还不够,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也应是“卫生法学”课程实施参与式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教学,是一种基于实践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活动。它通常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建构一种具有教育性、创造性、实践性以学生主体活动为主要形式,以激励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思考、主动探索为基本特征,以促进学生总体素质全面发展为主要目的教学观念和教学形式”①。在“卫生法学”课程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能够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认识;引导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提高学生分析、解决现实生活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情感意志的培养。在卫生法课程的“医疗损害处理法律制度”的教学过程中,我们采取了模拟法庭的实践方式进行教学。在教师对医疗损害的法律制度进行讲解后,以真实案件为原型,根据课堂需要,由任课老师将案件情况按照各当事人掌握的不同信息进行加工分类。然后,老师在课堂上将学生分为审判组、原告组和被告组。在给各组成员进行角色定位之后,各成员各司其职。待原、被告组准备好证据目录、法庭辩论阶段等材料后,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程序,在审判组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侵权责任法》为依据展开辩论。最终由审判组的成员根据现场辩论的情况做出判决。这种方式不仅能让学生将知识运用与实践,也让学生感受到了司法审判过程的魅力。
(三)完善考核制度,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
考核是卫生法学教学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不仅是考查学生知识和能力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教学信息反馈和检验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手段。教学评价是依据教学目标和原则,利用可行的评价方法对教学过程和预期达到的效果给予的价值判断,既是教学各方面情况的综合反映,也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完善的考核制度和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教学目标的实现与学生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参与式教学在卫生法学课程中的开展,必须有一个与之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参与式教学重在学生的参与,学生的热情将直接影响到课程的参与程度,所以我们将课程中涉及到学生参与的部分都纳入了成绩的考评制度。我们设定的评价体系涉及四个方面,分别是课堂表现、研究成果、成果展示、期末考试。其中课堂表现占比30%,研究成果占比25%,成果展示占比15%,期末考试占比30%。课堂表现包括课堂回答问题以及课堂提问等多种参与课堂的形式。研究成果主要指的是探究式学习中,学生针对自身选取的内容进行研究所做成的课件。在对课件进行评价时,不仅考虑课件的内容,也要考虑课件的效果。除了完善教师对学生的成绩评价体系外,我们还建立了学生对教师以及课程参与式教学的评价机制。这一评价的开展主要以问卷的形式开展。对调研问卷进行详细的分析,有利于卫生法学课程参与式教学改革的继续开展。
1 “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性
1.1 有利于学生加深对课程基础理论和现行制度的理解程度
“卫生法学”课程是以法学的基本理论体系为框架,以卫生法律关系为调控对象的一门课程。其所涵盖的内容不仅跨学科,而且非常抽象。这门课程内容虽与医学专业有一定的联系,但课程体系上来说二者是截然不同的。本门课程不但涉及法学的基本理论,也与现行的法律制度相关联。仅靠传统的理论教学,不能很好地促进医学生将法学基本理论与实际运用相结合,达不到使学生理解“卫生法学”课程对其未来从事职业有何关联和影响的效果。在“卫生法学”课程教学中通过实施实践教学,引入问题教学、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等实践教学形式,更能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和现行制度的认识与掌握程度,为医学生今后的执业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