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
力的制约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建立时间不长,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创造还存在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风险投资与企业融资错位、参与企业治理不积极、上市渠道不畅等问题。
(一)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
政府财政、国有投资公司和未上市公司的投资是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政府财政投资的重心是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但资本量有限,国有投资公司的投资缺乏效率,未上市公司的投资是为了利润最大化而较少关心企业的科技创新,而个人、上市公司、外资、各类金融机构等投入占比较低,风险投资来源渠道狭窄。由于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高、资金量大、回收周期长,这就需要风险资本的来源广泛、资本雄厚、可用周期较长。显然,我国风险资本来源与投资风险不匹配。
(二)风险投资与企业融资错位
中小科技型企业由于高投入性需要大量的资金,而风险资本家拥有大量的资金需要优质的投资资源,风险资本如果能与高技术融合,既有利于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又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然而,风险资本家在追逐“暴利”与规避风险的原则指导下,往往把资金投入具有优秀的管理团队、核心竞争力、高成长性、投资回报率高、产权明晰和内部控制规范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需要大量资金的初创阶段,通常产权不明晰、内部控制不规范。这就造成风险资本大量配置个别优质企业,大量需要资金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得不到发展急需资金的尴尬局面。风险资本与企业融资的错位阻碍了风险投资和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三)参与企业治理不积极
风险资本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资本、技术、管理和人才融合为一体的金融创新。风险资本家通过实施对被投资企业知识型员工的`激励与约束、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管理与控制风险、构建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等措施,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这就需要创业成功、懂技术精通管理的人才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而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建立的时间较短,缺少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人才,风险资本家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政府部门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投资,主要解决创新型企业的资金问题,它们无能力也没有意愿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国有投资公司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具有很大的代理成本,规避风险意愿强烈,不愿意投资于创业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更不用说参与其治理。未上市公司的投资目的是获取利润,投资对象通常选择成长快、风险小、回收周期短的企业,参与企业治理的积极性也不强。
(四)上市渠道不畅
中小科技型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风险规避等因素造成这部分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渠道有限。企业上市可以筹措企业发展新的资金。企业上市后,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需要披露企业的内部控制、内部治理和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增加企业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被投资企业IPO是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方式,退出渠道畅通有利于风险资本家的发展、壮大。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历史短、发展快、收益波动大等,很难获得上市资格。发起人股东的股份在股改前不能全流通、禁售期长,风险资本难以及时退出。
四、完善风险投资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路径选择
(一)拓宽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和优化资本结构
政府资金和国有资本的投入是风险资本的重要来源,在风险资本市场建立初期,这种模式对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所需风险投资不断增加,融资渠道狭窄、资本结构不合理越来越阻碍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居民个人储蓄居高不下,存入银行收益低,投资于股票风险大,投资于房地产滋生泡沫经济,可以尝试引导个人投资者投入风险投资基金,然后投资于风险投资公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大型上市民营公司可以建立专门的风险投资部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科技创新是富民强国的根本,应引导各类捐赠基金参与风险投资。社保基金、保险基金面临保值、增值的压力,应借鉴美国等风险资本市场比较完善的国家的经验,适时、分阶段、渐进引入风险资本市场,以拓宽风险资本融资渠道和优化风险资本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