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积极的开展心理讲座课程
针对中小学生的心理疾病,疾病控制中心应与教育部门进行联合开展一些心理学的基本课程以及相关的心理讲座,完善建立心理咨询机构,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实践的活动教育中,并且创设出较为良好的校园氛围,使得学生能在健康愉快的氛围下将自身存在的心理问题能够及时提出。强化以及不断调整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实际内容,从而使得学生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充分了解到心理疾病的严重性,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心理问题,有效预防心理疾病的产生。鼓励学生在疾病的预防控制教育中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教育观念,从而进一步实现心理健康教育、心理问题的排除以及心理疾病的治疗进行有效的结合,使得中小学生的心理保健意识逐渐增强,心理健康保健系统进一步得到完善[6]。
3、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主要是采用多元化的治疗手段对心理健康教育进行合理的监管以及适当的调控,结合了心理学以及疾病预防控制,从卫生医疗管理的角度对中小学心理健康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探究。现阶段,我国的心理健康教育仍然存在一定的弊端与不足,一些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都需要医疗卫生与教育部门进行解决,心理健康宣传以及心理治疗是相当重要的途径之一。应立足于我国的实际国情建立起具有本土元素的心理健康教育,进而强化我国广大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心理健康的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丹妮,张勤,张玉媛,等.蚌埠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及影响因素调查分析[J].蚌埠医学院学报,20xx,39(2):23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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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平,于茂河,柳忠泉,等.青年学生男男性行为者心理健康及其与童年家庭环境关系[J].中国学校卫生,20xx,37(4):523-526.
[4]赵雪,谢华.中小学女教师职业压力与心理健康的关系研究[J].教学与管理:理论版,20xx(2):37-39.
[5]王成德,莫兴邦.心理运动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新视角[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xx,14(2):59-62.
[6]陈军,丁宁.蚌埠市874名七年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研究[J].中国保健营养,20xx,24(4下旬刊):1835-1836.
一、德国职业安全管理的双轨制
德国是全球第一个实施工伤保险的国家,早在1884年就颁布了工伤保险法。目前在欧盟法律框架下建立了完善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其法定工伤保险机构分为三大部分:工商业、农业和公共系统,其中工商业工伤保险管理体系规模最大,有9家同行公会,覆盖280万家企业,受保人约4200万人;农林牧渔业同行公会1家,覆盖180万家企业,受保人约450万人;有27家公共系统工伤保险机构(也称“公权力”工伤保险机构),主要覆盖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学校等。同时,由于其完善的工伤保险体系,以及其“不究责任直接赔付”和“不计成本、不计代价救治”的理念,保证了事故统计的真实性、完整性,事故统计用于事故预防的目的性很强。
(一)德国职业安全管理的“双轨制”的含义
德国的工伤保险体系包括政府和同行公会等法定工伤保险机构两大组成部分,政府依法监管,同行公会等作为非营利组织按照市场化、规范化运作。德国称此体制为“双轨制”。具体来说,政府对职业安全健康行使监管职能,依据法规和对企业的安全风险评估来行使分级监管职能;企业依法承担其职业安全健康的主体责任,向同业公会缴纳保费。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从“事故发生-医疗救治-康复理赔-统计反馈”,由同业公会负责全面处理。
同业公会依据企业上一年度事故率来确定工伤保险费率,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工伤保险。雇主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免责,避免了劳资双方的直接冲突。“双轨制”体制使政府、同业公会(保险公司)和企业劳资双方成为相互依存、互利共赢的统一体。
(二)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
依据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德国联邦各州有自己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律、法规,由相关劳动保护部门监督实施。联邦设有专门的劳动社会保障部,联邦各州设有劳动局。全国有州级监察执法专员2900多人,专门从事职业安全与健康监管工作。政府监管重点是企业的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健康标准、防护技术和装备是否完备,员工安全培训是否符合规定,安全技术、整改措施是否到位等。例如,汉诺威市商业监管局有员工135名,负责地区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大约有60名员工主要监管劳动安全,他们都是各行各业的专家,一般要求有7年以上企业实际工作经验。该市共有9万3千家企业,每家企业都由商业监管局明确一名专人负责。由于政府人员较少,可能1人要对应100多家企业,所以工作也适当划分主次,相对易发事故或有人举报的企业是监管的重点,如危险化学品企业等;有些企业可能5年也不到现场检查1次。安全责任主要由企业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