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物以持久性和坚固性的东西,同样也是引起物的感性涌逼方式的东西,即色彩、声响、硬度、大小,是物的质料。把物规
① 人与物之间首先是一种“存在关系”(人总是已经寓于物而存在),尔后才是一“认识关系”(人通过感觉去把握事物),故海德格尔说,人首先“听”汽车,而不 是首先听“汽车的声音”。汽车比我们所感觉的汽车声更切近于我们。这种超出“知识关系”的存在论层面上的思考,在《存在与时间》中即已成型。特别可参看海 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文版(陈嘉映、王庆节译),三联书店1987年.第163—164页。——译者定为废料,同时也就已经设定了形式。物的持久性,即物的坚固性,在于质料与形式的结合。物是具有形式的废料。这种物的解释要求直接观察,凭这种观察,物就通过其外观关涉于我们。有了质料与形式的综合;人们终于寻获了一个物的概念,它对自然物和用具物都是很适合的。
这个物的概念使我们能够回答艺术作品中的物因素问题。作品中的物因素显然就是构成作品的质料。质料是艺术家创造活动的基底和领域。但我们本可以立 即就得出这个明了的众所周知的观点。我们为什么要在其他流行的物的概念上兜圈子呢?那是因为,我们对这个物的概念,即把物当作具有形式的质料的概念,也有 怀疑。
可是,在我们活动于其中的领域内,质料——形式这对概念不是常用的吗?确然。质料与形式的区分,而且以各种不同的变式,绝对是所有艺术理论和美学 的概念图式。但这一无可争辩的事实却并不能证明形式与质料的区分是有充足的根据的,也不证明这种区分原始地属于艺术和艺术作品的领域。再者,这对概念的适 用范围长期以来已经远远地越出了美学领域。形式与内容是无论什么都可以归入其中的笼统概念。甚至,即使人们把形式称做理性而把质料归于非理性,把理性当作 逻辑而把非理性当作非逻辑,甚或把主体——客体关系与形式——质料这对概念结合在一起,这种表象仍具有一种无物能抵抗得了的概念机制。
然而,如果质料与形式的区分的情形就是如此,我们又应该怎样借助于这种区分,去把握与别的存在者相区别的纯然物的特殊领域呢?或许,只要我们取消 这些概念的扩张和空洞化,按质料与形式来进行的这种标画就能重新获得它的规定性力量。确实如此;但这却是有条件的,其条件是:我们必须知道,它是在存在者的何种领域中实现其真正的规定性力量的。说这一领域乃是纯然物的领域,这种说法到眼下为止还只是一个假定而已。指出这一概念结构在美学中的大 量运用,这更能带来一种想法,即认为:质料与形式是艺术作品之本质的原生的规定性,并且只有从此出发才反过来被转嫁到物上去。质料——形式结构的本源在哪 里呢?在物之物因素中呢,还是在艺术作品的作品因素之中?
自持的花岗岩石块是一种质料,它具有一种尽管笨拙但是确定的形式。形式在这里意指诸质料部分的空间位置分布和排列,此种分布和排列带来一个特殊的 轮廓,也即一个块状的轮廓。但是,罐、斧、鞋等,也是处于某种形式中的质料。在这里,作为轮廓的形势并非一种质料分布的结果。相反地,倒是形式规定了质料 的安排。不至于此,形式甚至先行规定了质料的种类和选择:罐要有不渗透性,斧要有足够的硬度,鞋要坚固同时具有柔韧性。此外,在这里起支配作用的形式与质 料的交织首先就从罐、斧和鞋的用途方面被处置好了。这种有用性从来不是事后才被指派和加给罐、斧、鞋这类存在者的。但它也不是作为某种目的而四处漂浮于存 在者之上的什么东西。
有用性是一种基本特征,由于这种基本特征,这个存在者便凝视我们,亦即闪现于我们面前,并因而现身在场,从而成为这种存在者。不光是赋形活动,而 且随着赋形活动而先行给定的质料选择;因而还有质料与形式的结构的统治地位,都建基于这种有用性之中。服从有用性的存在者,总是制作过程的产品。这种产品 被制作为用于什么的器具(Zeug)。因而,作为存在者的规定性,质料和形式就寓身于器具的本质之中。器具这一名称指的是为使用和需要所特别制造出来的东 西。质料和形式绝不是纯然物的物性的原始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