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
1、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
2、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临安市招标办已要求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代理水平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
3、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六)、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
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七)、深入的学习宣传招标投标法,同时严格执法。
首先,各级招标投标部门应当将招标投标法纳入普法的重点内容,加强招标投标发的学习和培训。增加已发行政、依法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的自觉性。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贯彻,实施招标投标发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招标投标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其次,大力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活动。为了使广大建设工作者都能依法行事,相关当事人,以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都应当认真学习和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刻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使参与招投标的行为人都知道哪些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哪些是法律所禁止的,尽快与国际接轨并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最终形成有法可依、人人懂法、有法必依的局面。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还应把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活动重视起来,使人们梳理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自愿的保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开展。
再次,监理投标人诚信档案,实施投标人承诺制度。在招投标文件中增减投标单位承诺,项目经理承诺,造价工程师承诺,在招投标中发现投标人有提供虚假业绩、欺诈、行贿、陪标、串标、围标、恶意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及其他违背承诺的行为的,可无条件废标,计入不良记录,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外,要严格限制其投标活动,没记录一次不良行为,取消投标人半年制两年内参加依法必须饯行招标的项目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通过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代理合同备案、业主满意度评价等措施建立起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招标代理机构应加强人员培训、规范人员操作行为。
三、结论
完善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完善对专家的管理,防止呈现假投标的成绩;完善招投标法,跟绝“权利标”,“关系标”的呈现;优化开标方式,简化开标顺序;健全工程监理管理电子信息网络平台,构成数字化体系,进步任务效率;增强监视监管,使之标准运转;严厉遵守修建市场审批管理,增加风险,推进中国修建工程招投标市场更快、更安康的开展。
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