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政治哲学何为?
在一个由权力垄断大部分资源的社会当中,人们在政治观念上,多倾向于认同政治现实主义。这里的政治现实主义,简而言之,就是强权即公理。或者不如说,人们在暴力和利益的威胁和诱惑之下,无能或无力从道德上评价权力的对与错。这种政治观念,反映到现实生活当中,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权力崇拜,二是政治冷漠。人们崇拜权力,大半基于利益的考量,但在此之外,亦将权力视为价值和意义的来源。而这里所谓的政治冷漠,特指人们在自身利益之外,无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和习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一旦有人试图从道德的角度评价政治时,周围的人可能立马就问:你说这些,到底有什么用?
或许,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有关政治的.言说,的确不能带来现实的改变。但我们不能就此认为,所有关于政治的言说都没有意义,更不能随时以有用/无用这一对概念来评价所有事务;我们须认识到,并非所有的人类活动,都能以这一对概念来评价。甚至,我们可以用更强的表述说,人类活动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其实在此概念框架之外。进而,我们可以认为,试图评价现实政治的对与错,有可能是无用的;但如果我们均认同政治现实主义,则一定是无望的。周保松在《政治道德之必要》一文中说:“说得不客气点,对公民来说,相信政治现实主义是一种‘自我去势’,去掉的是建设更好更公正的政治共同体的想象力。”由此,我们可以说,政治现实主义的“无用”在于,它放弃了当下,亦输掉了未来。
政治哲学何为?钱永祥在为《自由人的平等政治》一书所作序中说:“不过不同于知识社会学的功能取向与思想史的脉络取向,政治哲学则特别关心政治观念与政治理想的是非对错,并且不是从国家、政党、政治人物的利害得失看是非对错,而是从社会成员的角度看道德意义上的是非对错。”从社会成员的角度看政治之道德意义上的对与错,首先意味着现代政治哲学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治理术或秘密奏章,其所言说的对象,始终面向自由而平等的公民。钱永祥在为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一书所写“中译本前言”中说:“哲学乃是一种后设性兼评价性的思考:面对一个问题,与其说哲学要提供实质的正确答案,不如说它更关心这个答案为什么是‘正确’的,是应该认可的、是讲理的人所不得不接受的。”
我们在上面提到,政治哲学的首要功能,在于说理。但在此之外,政治哲学亦是一种道德实践,它在一定程度上,为公民的合理行动,提供有力的辩护。在转型期中国,这一点尤为重要。在当下中国,这种实践或介入的具体指向,乃是为公民的自由权辩护。而且,需要特别指明的是,我这里所谓的自由权利,既包括“现代人的自由”,亦涵盖“古代人的自由”。之所以有此观点,将在下面的论述中做出解释。
以古代与现代的两分来界定自由的不同类型,始于贡斯当。在《评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一文中,哈贝马斯对此区别做了简明扼要的表述:“自由主义者强调‘现代人的自由’:信仰和良心自由、生命安全、个人自由和财产自由——总之,强调的是主体私有权利的核心部分。相反,那些共和主义则捍卫‘古代自由’:参与和协商的政治权利,这些权利使得公民履行自决成为可能。”在这两种自由之间,贡斯当更多强调“现代人的自由”,他批评卢梭坚持“古代人的自由”而为暴政提供了借口:“这位卓越的天才把属于另一世纪的社会权力与集体性主权移植到现代,他尽管被纯真的对自由的热爱所激励,却为多种类型的暴政提供了致命的借口。”就此论点,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书中回应说:“人们可能像贡斯当那样,想坚持所谓现代自由比古代自由更有价值的看法。然而,这两种自由都深深地植根于人类的渴望之中,我们决不可为了自由和平等地参与政治事务的自由而牺牲思想和良心的自由。”罗尔斯坚持认为,绝不能为实现“古代人的自由”,而压制“现代人的自由”。但他同时指出,“这两种自由都深深地植根于人类的渴望之中”,过于极端地强调哪一种自由,都有可能带来致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