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对待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建立独立的内审机制
随着高职院校不断的发展,大部分的院校都设立了独立的内审机制,但和其他部门没有什么区别,有好多院校的内审工作依托财务部门来完成,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客观性和权威性。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检查、审核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客观分析和评价单位经济资料的真实性、公允性以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内部审计工作与财务工作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内部审计不能隶属于财务部门管理,就像一个人,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也不能兼管内审工作,内审机构应处于比其他职能部门更高的地位,应直接对高职院校党委负责并汇报工作,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客观性。
五、结语
由此可见,高职院校要想科学有效的进行内部审计工作,首先要得到领导的大力支持,要设立独立的内审机制,设置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大力提升高职院校内部审计人员的全面素质,要深入的学习国际上先进的审计措施,才能使高职院校内部审计工作顺利有效的进行下去,这样审计结果才会科学有效。“五指”并拢成拳,内部审计可以打造出一个助推高职院校健康、高效、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摘要:学界提出的诸多对策与建言对于消除当前法学硕士毕业论文中的流弊不无裨益,但却无益于从根本上平息与解答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的存废之争及其存在的问题。制度与现实层面的状况表明,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的学术型与实践型论文模式的构建则是其得以继续存立的基础性前提。
关键词: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学术型论文;实践型论文
一、问题的提出
自一篇名为《硕士毕业论文掺水严重,能否取消》[1]的新闻报道于20xx年3月29日见诸报端以来,硕士毕业论文是存是废引起了媒体、高校教师与学生的广泛讨论。对于该篇报道所提出的“毕业论文能否取消”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很快给予了回应。20xx年4月8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xx]号)要求各高校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重要意义,并从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指导教师管理、学风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提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措施。即便如此,关于毕业论文存废的民间讨论却从未停止过,各大媒体仍乐此不疲地刊登相关报道。①更有甚者,四川大学新闻系甚至以实际行动来回应这一持续发酵的争论。20xx年,四川大学新闻系即在其教学计划中删除毕业论文,而以在报上发表新闻作品、评论等有具体篇目与质量要求的毕业设计来代替。[2]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大学硕士教育服务社会的功能已在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博弈中占得上风,取向于科学研究功能的毕业论文已经同社会实践的需求严重脱节。此外,硕士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致使硕士毕业论文的改革刻不容缓。根据笔者所指导的法科学生论文实践来看,归属于社会科学领域的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的写作更是“形同鸡肋”。教育行政部门对于硕士毕业论文重要性的阐述并无可责难之处,但在硕士毕业论文写作实践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使其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样一种两难境地促使法学专业教师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事关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命运的问题——法学硕士毕业论文该走向何方?或许,我们不能对此问题进行简单化的处理——取消抑或维持法学硕士毕业论文,而是需要结合论文写作中存在的问题,冷静思考并深入研究,科学构建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的未来演进路径与实施模式。
二、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梳理
笔者以“法学毕业论文”为检索词,在CNKI中共检索出相关论文20篇。其中直接涉及“法学硕士毕业论文存在问题”的共计17篇,在这17篇论文中,研究思路基本采用“问题——对策”模式,且当前法学硕士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已基本囊括于其中。现对相关问题进行提炼并分类如下:
(一)论文写作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