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主要包括有法律风险、经济风险和履行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合同中专项条款中的应用和引述较少,难以与地方立法融合,可操作性较低,在合同的适用性上容易出现歧义,造成合同争端;经济风险是指由于市场竞争机制,咨询企业市场地位中往往处于劣势,身为付款方的委托人常逼迫受委托方签立对己方有利的合同,例如不合理压价、对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描述较为简单,而详细描述受委托方的责任、义务以及应当赔偿的违约金等,从而加大了咨询企业的合同风险;履行风险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签订合同中的责任义务,或超出合同条款行使权力,并造成了损失,或没有正确履行合同中所应尽的职责,给相关单位造成了损失。
3.3违反职业道德
部分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没有较强的法制和道德观念,工作过程中没有遵守职业道德,常常因为谋私而弄虚作假或违规操作,损害相关单位的利益。部分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为了迎合业主的要求,违反职业道德,咨询的成果往往是“可批性报告”。在笔者多年工程咨询管理经验中,这种情况时有发生。
3.4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
我国的工程咨询行业在近些年发展飞快,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国内也缺乏起带头作用的龙头企业,与国际上大型的工程咨询企业相比,我国企业的管理理念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其主要表现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内部监督能力和制度执行力较低,控制制度的实质性测试工作较少[5]。
3.5没有建立严格的复核制度
为了保证咨询工作准确、完整且可靠,应当对咨询工作成果进行严格的复核。但由于咨询工程的成果较为复杂且内容较多,将复核工作交予以为一位复核人员独立完成,容易出现差错,所以应当建立完善的多级复核制度,如三级复核制度。但部分企业没有建立严格的复核制度,没有实施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导致工程造价咨询的复核制度流于形式,出现复核人员不审核或不负责的情况。
4、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风险管理的建议
4.1提高企业内部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业务能力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意识到企业内部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业务能力以及人才培养对企业发展以及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的决定性作用。工程造价咨询需要集管理和技术知识体系于一身的综合性人才,涉及众多的专业领域,这要求企业进行具有工程管理、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法律、实践经验以及职业道德等素质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使团队能够具备应有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满足受委托任务的需求。企业应当通过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等方式提高企业内部执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在完善执业人员基础知识体系的同时也应当保证其先进理论和技术的更新,不应忽视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制的教育和培养。通过提高企业内部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业务能力,来有效规避工程造价咨询风险,增强面对风险时的处理能力,从而降低造价咨询风险[6]。针对现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存在的问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首先强化自身的产品质量、改善生产流程与方式,促进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提高。通过注重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以及完善的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促进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促进企业抗风险能力的提高。另外,针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特殊性,企业还应加强对相关法规政策以及技术经济标准的了解与熟练掌握。使企业能够接受工程建设各方委托,丰富企业产品线,促进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同时通过服务质量、产品质量以及综合实力的提升树立企业良好的市场形象,通过创造企业品牌提高企业的产品附加值,促进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为企业抗风险能力的加强奠定基础。
4.2加强合同风险管理
加强合同风险的应当从竞标报价策略、项目团结人员以及项目实施方案三个方面入手。首先,应当以合理的竞标价降低经济风险,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项目,应当采取不同的竞标报价策略,风险较高的项目应当采用高竞标价策略,使项目风险发生时降低企业的损失。风险较低的项目采用低竞标价策略,为日后与委托人的良好合作关系打下基础;其次,应当合理进行人员配置降低履约风险,在拟定项目执行团队时应当优先考虑由国际认证的注册人员,项目团队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决定能否履行合同约定的关键因素;最后,应对合理制定和审核项目执行方案,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结合自身企业的优势,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而不是套用现有的技术方案,中标后应当对方案的实施进行跟踪,降低合同履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