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据不同培养目标整合课程内容
1.在整合中高职课程内容过程中,应以其培养目标为依据。中职培养初级会计人才,而高职培养中级会计人才,因此,高职课程不论是从深度还是广度上都要更进一步。换言之,中职课程的终点即为高职课程的起点。例如,中职院校一般都要开设《基础会计》、《财务会计》等专业课,而高职院校目前也要开设这两门课程,但显然这两个层次的课程内容侧重点是不同的。中职着重于基本会计理论和技能的培养,也就是实操性,而高职侧重于培养学生综合技能的运用及会计职业能力判断的训练。但终点是在哪里结束,起点应从哪里承接才能既避免内容的重复又不会导致知识点的断裂,这一问题既是中高职课程内容衔接的关键所在,同时也需要大量教育界人士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地摸索,从而建立起标准、规范的中高职课程内容体系。
2.大力推进会计专业教材建设
针对目前中高职会计专业教材内容不衔接、质量良莠不齐及与培养目标不一致的现状,应加强对中高职教材的开发与建设。中职与高职教材应统筹规划,合理衔接,避免内容重复,体现连续性。
(四)教学计划区分不同生源
高职院校的学生大致分为两类:普高生和中职生。前者文化基础知识掌握较好,但专业技能为零;后者专业技能掌握较好,但文化基础知识欠缺。因此应该对这两类学生实行分开教学,并结合不同的知识结构设置不同的教学计划。例如,在进入高职的第一学年,普高生方面,可适当多开设专业基础课,减少文化基础课的课时;对于中职生,则应该减少专业基础课的数量,增加文化基础课课时。通过第一学年的分开教学,使两者在知识层面上达到相近水平后,可在接下来的两个学年里实行统一教学。通过区分不同生源有差别的设置教学计划,既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也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升。
论文摘要:
传统上,稳健性被认为是公允的对立因素。特别是20xx年颁布的新准则执行以来,关于稳健性与公允价值的讨论日益增多,多数观点认为随着更多地引人公允价值计量,稳健性相对下降,更有观点认为实行完全的公允价值计量就应抛弃稳健性。本文从稳健性和公允价值概念的界定出发,对两者的关系进行了辨析,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不应违背稳健性原则,并对我国的会计实践及未来研究提出了建议。
论文关键词:
稳健性,公允价值,管制
一、会计稳健性的概念界定及评价
会计稳健性,亦称谨慎性原则,是会计基本原则之一。Bliss(1924)将早期会计稳健性思想描述为“不预计利润,但预计所有损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稳健性定义为:'对不确定性的谨慎反应,试图确保包含在商业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被充分考虑'(FASB1980)。Basu(1997)将稳健性定义为在财务报告中列报“好消息”比“坏消息”需要更多的证据,开创了盈余稳健性的实证性检验。我国20xx年颁布的新会计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对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从以上的对稳健性的定义可以看出,稳健性的内涵是不断发展的。作为最古老的会计原则,亦称会计习惯,稳健性在早期是一项占支配地位的会计原则,其他原则与它冲突时都要服从于它(Chatfield,1974)。这是因为,稳健性产生的四个原因为:契约、诉讼、管制和税收(Watts,20xx),其中债务契约是稳健性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稳健性作为对债权人产权保护的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在早期表现出极端稳健形式。现代财务报告不仅应为债权人服务,也应为包括股东在内的利益相关者服务。适度稳健性也保护了股东对财产权的行使。现代稳健性的实质在于要求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估计时保持一定的谨慎,特别是在面对相同概率的两种或数种同样正确的估计时,应选择较不利的一种估计进行确认,最终的目的仍然是不虚计资产或收益,也不少计负债或损失。相比之下,某些观点将稳健性片面地定义为蓄意地低报股东权益,实际上是违背了现代稳健性原则的本意。
二,公允价值的概念界定及评价
公允价值,亦称公允市价、公允价格。我国新会计基本准则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市场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有意愿的各方交换资产、清偿债务和被授予的权益工具可以被交换的金额。这两个定义基本相同,都强调了公允价值是在公平市场中产生的,是基于市场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20xx年征求意见稿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市场参与者之间出售资产可以获得或转移负债将会支付的价格,即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是脱手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