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管仲、商鞍、韩非:法家行政伦理思想的端点。首先,法家行政伦理思想的最初源头,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齐国管仲与郑国子产的改革。管仲提出了“循道重民,礼法兼济”的行政伦理原则,子产“铸刑书”标志着成文法的诞生,并主张“宽猛并用,以猛为主”的治理思想,即既要实施“为政必以德”的道德教化手段,又要实施“以猛服民”的刑法管制,这种重刑法的思想被战国时期的思想家继承并发展。其次,法家的行政伦理思想兴起于三晋(赵、魏、韩)时期,李惶、申不害、慎到等有胆识的法家代表人物,进行了以富国强兵为宗旨的变法改革,形成了法家的“法”、“术”、“势”的法治观念和“利国”、“利众”的行政伦理思想。再次,秦国的商鞍变法是法家思想成熟的标志,作为战国中期的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商鞍在七国对峙争雄的形势下顺应历史潮流,主张变法,终使“弃礼任法”的秦国脱颖而出,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体现了行政管理与时俱进的思想,“缘法而治”则表达了坚持法治、反对人治的原则,“刑无等级”更是突破了“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奴隶制原则。最后,战国末期的韩非建立了“法”、“术”、“势”三结合的以君主专制为典型特征的行政领导思想,成为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概括地说,“法”是韩非思想之根本,它为官吏树立了一种准则,具有规范性、统一性、稳定性、公正性等特点;“术”则是其思想之内核,作为君主统治手段的“术”有“君道无为”、“圣人执要”、“赏罚二柄”等特点;而“势”是其思想之精髓,也是君主实行统治的前提,它源于“法”和“术”又超越于“法”和“术”,是“法”和“术”的目的之所在,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交融、相互支持。总的来说,法家的行政伦理思想蕴含着丰富的制度规范的内涵。
三、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内核之理性辨识
在先秦时期昌盛一时的诸子百家,经过历史的洗礼,真正对中国传统文化与行政伦理思想产生深刻而持久影响的只有儒道墨法这四家。当然,其他的理论学派消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理论内涵所具有的生命力,以及这一生命力与历史需要之间的契合性是关键的要素。因此,儒道墨法之所以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咳心,是因为它们都具有与中国传统社会发展及其需要之间持续的契合性,而这一契合性的根源就在于其理论内核的存在与生命力。具体到行政伦理的领域,笔者的这一推论也是成立的。儒道墨法的行政伦理思想,也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当今中国行政管理的现实。鉴此,笔者试从理性的视角来挖掘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之内核,并辨识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内核的特点。
1.无为而治:道家行政管理的“一种精神”。由老子开创的先秦道家,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主张“无为而治”,以求“无为而无不为”之境界。其伦理思想核心是“守朴去智”、“以慈为怀”、“崇俭寡欲”、“谦下不争”等行政伦理规范。这些规范的文化基础是“绝圣弃智、清静无为”的虚无文化,蕴含着以自然为中心点的价值观,体现着无为、顺应自然的价值标准。与儒墨法的社会本位主义不同,道家的思想是建立在自然本位主义之上的,其社会调控理论是顺应自然、无为而治,注重自然消解作用。尽管在这种自然秩序的追求中,洋溢着“见素抱朴”的非道德主义精神,然而其“无为而治”实质上是“有为而治”,是以退为进,正题反作,以隐世反衬人世,以求曲径通幽之效。这种伦理诉求,从其语言形式与内容展开来看,体现出与当时社会伦理追求别样的情怀。这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伦理情怀,在中国历史发展的转折时期,或者在中国社会动荡之后的恢复时期,会以一种异样的力量发挥着独特的历史作用。因此,“无为而治”的道家精神是以一种似断非断的方式,影响着我国行政管理的实践,并成为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重要元素之一。
2.既仁且礼:儒家行政管理的“两手措施”。深受殷周时期礼仪文化浸润的儒家继承了西周以来的“以德配天”的行政观,追求礼治秩序和道德信仰的理性自觉。因而其行政伦理思想是建立在以“仁学”为基础之上的“德政礼治”,既体现“仁”的制度,又遵循“礼”的行为准则。可见,其核心思想是以内圣外王为理论中轴的“双旋结构”—以“仁”为核心的道德理想主义的心性儒学与以“礼”为核心的伦理中心主义的社会政治儒学。故儒家追求的道德理想状态是“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诉求的人生境界和社会政治生活状态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社会治理理论上,儒家的“礼治”有别于道家的“无为”、法家的“法治”和墨家的“尚同”,表现为道德调控,注重道德自律,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体现了儒家人世的社会本位主义人生价值观。同时,儒家行政伦理思想在社会治理实践中,“表现出了极强的包容性和融合性,能够把其他文化体系中的因素吸收进来以丰富自己。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直到今天,人们还会经常谈起儒家文化的现代价值问题”。所以,儒家在秦汉以后的发展中能够胜过其他各家,“承担着秦汉以来的大一统的思想共源的基础作用,并据之建构起中华民族的公共交往平台,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