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向前推进,为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公信力,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法律职业和人才队伍建设问题亦备受关注,如何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怎样改革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怎么把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纳入到法治队伍当中等问题。通过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实现法治,越来越多的学者对这一路径产生了浓厚的研究兴趣。我国法学学者们希望通过法律职业及其共同体的积极参与,努力推进我国司法改革,以实现我国法治现代化目标。因而,只有深入分析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我国的发展现状才能更为客观、深入的了解当下我国司法改革和法治现代化的问题和不足,也才能对症下药地提出有价值的观点。
1.2研究现状
在国外,法学家和社会学家都极为重视对法律职业及其共同体现象的研究和探索。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以法律职业和经济社会的关系,法律职业和法的合理性为主要研究内容,为我们提供了不一样的研究角度和大量研究材料。美国经济分析法学的代表人物波斯纳,运用法律经济学分析方法深入探讨了法律职业的出现、出现的原因以及其发展过程。此外,美国学者伯尔曼在《法律与革命》中、英国学者科特威尔在《法律社会学导论》中对法律职业问题都有专门的论述。这些对今后的研究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但是,从目前自己搜集到的资料来看,国外学者们并没有对法律职业和法律职业共同体进行明确的区分,只是从法律职业的一般性论述中谈及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认识。
我国学者对法律职业的研究开始于上世纪末,但也主要是对法律职业的介绍和比较。季卫东教授《法律职业的定位—日本改造权力结构的实践》,介绍了日本法律职业的历史、功能和现状;苏力教授《法律活动专门化的法律社会学思考》,以美国的法律职业状况反照中国的现实,并提出了自身的一些观点和看法。朱景文教授《法律职业的比较研究》、王宏林《法律职业比较研究》,他们对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职业状况进行比较性地介绍。虽然鲜有自己的理论观点,但也为我们今后的分析提供了可观的资料。
本世纪初,法律职业的研究再度引起国内许多学者的关注,法学学者开始以法律职业共同体为核心进行研究。孙笑侠着《法律人之治—法律职业的中国思考》,从我国法治实际出发,以法律职业问题为考察中心,对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问题进行研究;刘小吾博士《走向职业共同体的中国法律人——徘徊在商人、牧师和官僚政客之间》,深入剖析了中国法律人的内涵、外延、功能、结构态势和未来演变图景;贺w方教授《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困难》;张一鸣《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反思与建构》;李平《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路径探析》;谭玲、何国强《再论法律职业化与法律职业体》等。诸学者近年来的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和深度上为我们进一步认识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带来可贵的启示和独特的思考方式。
1.3论文结构
本文共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结合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从法律职业共同体概念及其特征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基础理论、知识进行梳理和总结,得出本文对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一概念的认知和理解,为下面将要展开的分析和阐述进行一般性奠基;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作为本文的重点内容,将予以详细阐释和论述。其中,第三部分又从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种子元素)以及当前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现状所凸显出来的诸多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第四部分,通过借鉴国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教训和不足,从五个方面(法律职业教育培训制度、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独立自主机制和沟通协调平台及法律职业伦理建设)进一步探索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未来发展路径。
1.4研究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采取文献分析方法、法律解释学和比较分析方法。
就文献分析方法而言,在现状分析,总结原因,路径探析的研究中并没有一个系统的可以作为借鉴的思考方式。目前我国学者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相关研究较为成熟的还是概述部分,从哪些角度,以什么样的标准去评价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现状、如何对凸现问题进行归因,才能使得出的总结是客观的、有逻辑的,有一些研究价值的。本文正是通过对学者们相对零散的研究成果的不断思考、总结、归纳,才获得写作中所需的要旨和启示,以此得出有关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相关制度设计、改革、完善,也有了理论研究上的意义和现实实践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