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监管部门加强引导管理
xxx年7月,国家首个纲要性监管文件《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明确定义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该意见明确区分了中介业务和金融业务,强调了业务边界。表明监管层在肯定新金融业态的同时,重申了传统金融的核心地位,为券商互联网化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1、3大小券商发展路径多样
目前,证券公司互联网化的发展路径主要有三种,一是券商组建网络金融或电子商务部门,将线下业务线上化,同时提供不同层次的金融产品,主打开户引流和理财电商平台;二是与互联网公司开展合作,借助互联网公司的平台实现引流,或对公司的特色业务进行产品化包装;三是全面一体化,综合实力靠前的券商可以下设子公司或是直接参与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股权投资,以构建全面的互联网金融体系。而传统金融业务整体偏弱的券商则选择向东方财富、同花顺等互联网公司出售股权,如西藏同信证券于xxx年4月被东方财富收购,意图打造一站式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由此可见,在国家“互联网+”战略的推进过程中,券商都在积极调整业务结构,通过自建或者合作的方式向互联网化转型,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遇上xxx年的大牛市,券商的客户呈现爆发式增长。
2、证券行业互联网化存在的问题
2、1单纯导流时代结束
自xxx年佣金率放松管制以来,各大券商一直围绕佣金率大打价格战,从xxx年的0、1%一直降到xxx年的0、075%。xxx年非现场开户实施以后,佣金率进一步下行,xxx年国金证券与腾讯合作的“佣金宝”推出,直接将佣金率拉到行业最低万分之二,这几乎就是网上开户的成本,更有券商以”零佣金”等方式招揽客户。券商的主要业务是经纪业务,而佣金是经纪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不断调低的佣金短期内能吸引用户开户,但从长期来看,会影响到券商整体经营状况以至于互联网化的转型。同时,现阶段券商的竞争主要围绕开户环节展开,尚未能对金融服务做更多有效的突破。
2、2同质化严重,亟待创新
目前几乎各大券商都开设了网上营业厅,也开发了相应的APP和微信。除了开户等基础功能外,主要还提供创业板转签、港股通、OTC业务办理等服务。但从整体来看,券商当前所提供的服务只是将线下业务简单移植到线上,本质上仍是证券行业“+互联网”的过程,未能对业务进行更进一步的创新。此外,券商提供的服务大同小异,同质化较为严重,未能与互联网公司激荡出创新型的商业发展模式。
2、3客户转化有限
券商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导流,引入的用户主要是零售用户。这部分用户大多是想快速致富的年轻人,受xxx年牛市的吸引加入炒股行列,尚未有清晰的投资理财观念。同时,他们主要集中于少量资金的交易,大资金则不太活跃。对于这部分群体来说,炒股理财也并非生活的必需品,这导致券商通过互联网平台引流存在大量的无交易的空户。说明券商通过互联网来展业是有限的,只有将引入的用户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客户,并通过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才能将客户留存下来,实现增值效应、
3、证券行业互联网化的发展建议
3、1转变用户定位思路
证券公司与互联网公司对服务对象的定义不同,证券公司倾向于将服务对象当作客户的角色,而互联网公司更善于对用户进行管理。证券公司互联网化需要从根本上转变定位的思路,从全产业链的角度服务于用户,为用户提供高价值的金融服务,才有可能逐步将用户转化为客户,进而转化为融资客户、资管客户,不断提升转化,实现增值。
3、2明确券商服务本质
互联网企业的优势在于用户和数据,而券商的优势在于优质的金融服务与风险控制。券商互联网化需要聚焦在服务上而非简单的获取用户流量上。互联网只是业务办理的渠道和载体,专业的金融服务能力才是证券行业面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核心竞争力。证券公司应该突出自身专业优势,构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提供高度专业性、定制性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投资银行的投资中介、融资中介功能,以及交易、托管和支付结算的业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