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企业的偿债基金。发债企业为了保证到期还本付息具有足够资金,耍建立偿债基金制度,可以从每次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也可以从银行存款中定期划出一定金额,转存到偿债基金专户中去,这样日积月累,到期还本付息的资金就有保证。
(5)加强企业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工作,完善公众监督机制。企业债券兑付困难,企业债券信誉不佳,原因之一,是资金末按发债章程规定合理使用。从外部看,就是信息披露工作没有做好。因此,要规范企业债卷市场的信息披露工作,完善公众监督机制。
参考文献:
[1]周正庆,证券知识读本[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86
[2]袁东,中国证券市场论[M],上海:东方出版社1987
[3]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1997)[Z]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