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考核制度,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
考核是卫生法学教学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不仅是考查学生知识和能力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教学信息反馈和检验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手段。教学评价是依据教学目标和原则,利用可行的评价方法对教学过程和预期达到的效果给予的价值判断,既是教学各方面情况的综合反映,也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完善的考核制度和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教学目标的实现与学生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参与式教学在卫生法学课程中的开展,必须有一个与之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参与式教学重在学生的参与,学生的热情将直接影响到课程的参与程度,所以我们将课程中涉及到学生参与的部分都纳入了成绩的考评制度。我们设定的评价体系涉及四个方面,分别是课堂表现、研究成果、成果展示、期末考试。其中课堂表现占比30%,研究成果占比25%,成果展示占比15%,期末考试占比30%。课堂表现包括课堂回答问题以及课堂提问等多种参与课堂的形式。研究成果主要指的是探究式学习中,学生针对自身选取的内容进行研究所做成的课件。在对课件进行评价时,不仅考虑课件的内容,也要考虑课件的效果。除了完善教师对学生的成绩评价体系外,我们还建立了学生对教师以及课程参与式教学的评价机制。这一评价的开展主要以问卷的形式开展。对调研问卷进行详细的分析,有利于卫生法学课程参与式教学改革的继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