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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题的依据及意义
(一)选题依据
长期以来,我国对国有资产经营收支没有单独编制预算和管理,而是与经常性预算收支混在一起,混收、混支、混管,这种做法无法体现出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与国有资产所有者两种职能及其两类收支活动的运作特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政府两种职能的逐渐分离,如何尽快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以单独反映国有资产经营活动的状况,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再投资的有计划进行,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选题意义
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探讨,有助于在预算制度方面将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所拥有的权力与作为行政管理者所拥有的行政权力相分离,实现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从计划、行政管理为主向市场化运作的产权运营为主的转变。
二、国内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含文献综述)
(一)国内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从近年来国有经济发展状况看,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发展已逐步走出低谷,整体实力逐年增强,盈利能力不断提高,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学者李松森将我国国有资产的基本状况概括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国有企业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发展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学者耿建新认为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多级委托代理与监管主体和客体一体化的问题,因而,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国有资本多级委托代理链的运行就不会有效。学者王宏利认为长期以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只是作为公共预算的一部分与公共预算混在一起,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单一的政府预算形式所产生的问题越来越多。学者吴树畅认为财政资金表现为一收一支,平衡使用。追求社会效益。国有资本金表现为周转循环,保值增值,追求经济效益。将两种性质不同的资金纳入统一的管理框架下,势必影响各自功能的发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社会管理者”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这两种职能逐渐分离,迫切要求建立一种有效的管理体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以单独反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活动状况,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再投入计划的有效进行。学者杨华指出必须尽快建立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规范国家作为资产所有者代表与国有独资企业、国资参股企业、国资控股企业之间的收益分配和再投资关系,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发展。学者李丹指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有资产所有者履行所有者职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政策工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政府授权,以国有资产出资人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的专门预算的制度,是国家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学者李燕认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反映政府出资人以资本所有者身份取得的.收入和用于资本性支出的预算,即是对政府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经营性国有资本收支活动进行价值管理和分配的工具。学者刘永泽认为国有资本预算以国有资本的宏观运营为目标,反映国家作为资产所有者代表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收益分配和再投资关系。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重要性得到多数学者的认同。但是,在构建一个什么样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问题上仍然存在争议。主要是预算编制主体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出资人代表,是整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决策者,拥有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权、监督管理权、收益分配权和资产处置权,应成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主体。学者李晓丹认为国资委是国有资本预算的一级编制主体,国有资产运营机构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二级编制主体。学者吴炳贵认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由国资委独立编制,和财政部门编制的公共预算一样,每年由国务院审批,并向全国人大汇报,表决通过,二者汇总,构成国家的统一预算体系。另一种观点认为编制国家预算是财政部门的职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由财政部门继续充当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内的整个国家预算的编制主体。学者吴祥云认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主体应是财政部门。另外,学者文宗瑜、刘俊华等认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应遵循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和国资委共同完成预算编制。各抒己见,观点不一很正常。但是,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首先要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定位,明确编制主体、编制范围、编制内容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