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题报告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告人以ppt形式汇报,时间为10—15分钟。
2.开题报告要开放进行,开题报告前一周,在mba官方网站上公布时间、地点等,相关研究生务必参加,其他人员可以旁听。
3.开题报告以硕士点所在学院、研究所为单位,由硕士点负责人组织不少于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包括导师)组成开题报告审定小组,组长由院、系、所指定,负责主持开题报告会。
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教师应当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主要评议论文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研究生是否可以开始进行论文写作等。
4.开题报告会后,经审定小组认真讨论并做出是否可以开题的决定。决定经与会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未通过者,在1-2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如仍未通过,需在下一年开题。
会后由专家审定小组组长填写小组意见和决议,报系、部、所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院备案。
5.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再改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改题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签署意见,工商管理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报mba教育中心备案,并重新做开题报告。
6.未参加开题或开题未通过者,不再安排参与其他与论文相关的程序。
六、其它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研究生院及mb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第一条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研究生撰写毕业论文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为规范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切实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要求
硕士论文须具备以下选题要求:
(一)选题要与本学科的培养目标相结合,应体现学术研究的前沿性和创新性。
(二)选题应结合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特别要关注重大社会经济问题。
(三)选题应考虑到有一定先进性和适当的难度,既要有理论分析、又要有必要的实证分析和数据支撑。
(四)所选课题在文献资料、实证调查或调研工作等方面具有可行性,并经努力能按期完成。
(五)指导教师应充分了解研究生的研究专长和学术兴趣,结合本学科最新发展前沿和所研究方向进行指导选题。
(六)鼓励研究生自己拟出论文题目或导师和研究生分别拟题,共同商榷。但都需结合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并有写作完成的基本条件。
(七)鼓励研究生到实际部门调研并带着问题和研究内容进行选题。
第三条
开题报告内容
(一)选题理由,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包含课题来源、选题依据和背景情况,研究的目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空间。
包含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动态;所阅文献的查阅范围及手段;所使用的理论。
(三)研究内容与论文框架。
包含学术构想与思路,主要研究内容,难点与创新点,论文结构与框架。
(四)研究方案。
包含拟采取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可行性分析,工作计划。
(五)参考文献。
文科所参考学术著作一般不少于30部、学术论文不少于20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6项。
第四条开题报告程序要求
(一)开题报告要求研究生在对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资料进行搜集、阅读和整理,并获取全面而准确的学位文献体系后,填写《云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向法学院提出申请,并经法学院组织开题论证。
(二)开题报告必须在第四学期期末前完成,逾期者按延期毕业处理。
(三)开题报告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经导师组组织开题论证后方可进行初搞写作。
(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陈述文字应在3000字以上。
(五)开题报告审核小组成员一般由3——5名在相关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教授或具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组成,审核小组组长由各学位点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