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小组独立研究,教师指导、监督;
(8)形成研究报告、个人或小组总结;
(9)班级(年级)展示,同学评议;
(10)召开答辩会、年级报告会;
(11)成绩评定、总结。
五、具体安排
1、研究性学习一般一学期每门课(或专题)安排15学时。
2、教师在每学期一月份应准备好2-3个学科内研究性学习课题,在各备课组讨论。各备课组将本年级本学科内研究性学习课题表上交到科研处;科研处将课题表汇总成“九江一中学科内研究性学习课程菜单”下发给学生,供其选择。
3、鼓励各班自主选择综合性研究性学习课目。每学年5-6月份,各班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选择综合性研究性学习课目,并填写《九江一中研究性学习课题征集表》上交科研处。
4、提倡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研究性学习,提出研究性课题让同学们思考,并引导学生学会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每年寒假为学科研究性学习的结题时间,暑假为综合研究性学习结题时间。科研处组织进行评比,并对优秀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5、鼓励教师利用当地教育资源进行研究性学习指导。对假期带学生外出进行社会调查(九江市城区以外,九江大市以内),学校给予每天50元补助,并报销来回车票。
6、各课题组要如实填写《江西省九江一中研究性学习课题表》,详细记录研究性学习过程。各班重点课题组需将课题成果制成展板,在校庆期间展出。对每班重点课题,学校可报销一卷胶卷的冲洗费用。
7、科研处对研究性学习结题成果评比,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匿名评比。
六、课程评价
1、对学生的管理与评价
(1)研究性学习课程允许并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个人发展的潜能自主选择课目,每人每学期必须选择1~2门课。
(2)学校对研究性学习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每门课赋予1~2个学分。该学分是学生升留级、毕业、操行评定、评优的重要指标。每个学生高三毕业时至少要完成15个学分,否则不予毕业。
(3)研究性学习课程强调以发展性评价和表现性评价为主,考核内容以考勤情况和学习成果展示为主(如小论文、总结、展板、光盘、调查报告、小制作、小型表演等);缺勤1/4的学生不予记学分;一学期研究性学习课程结束后,教师应将学生上课考勤的原始记录和学生展示的学生成果上交科研处。
2、对教师的管理与评价
(1)开设1~2门研究性学习课程是全体教师必备的基本教学能力,能否开设该课程以及授课质量的高低直接与教师的年度考核、评优、晋级相联系。不能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教师在我校被视为不合格教师。
(2)科研处根据授课教师的教学方案、考勤、学生关于教师授课情况的反馈表进行全面评价;对于学生意见大、教学方案设计有明显缺陷,以及长期不参加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教师,认定其为不合格。视具体情况,可以取消其相应的中、高级职称的聘任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