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参考文献
[1] 王剑丛《香港文学史》[m],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
[2] 钱虹《香港女作家婚恋小说选》[m],中国友谊出版社,1990年1版一印。
[3] 张秋蕙《徘徊在现代与传统之间》[n],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年02期。
[4] 钟晓毅《亦舒传奇》[m],广东人民出版社,xx年1月版。
[5] 林芳玫《权力与美丽》[ol],维基百科:
[6] 转引自赵稀方:《小说香港》[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xx年5月。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学术论文的写作需要一定的规范,可当规矩变成一种僵化的模式,成为不得不去努力套用的公式,就需要我们打破这种枷锁,以便更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文学作品本就是作者思想情感的表达,因此撰写研究文学作品的文学类学术论文更应较之讲求数据、逻辑推理严密的理科论文享有更多表达方式上的自由。本文将通过与理科论文撰写依据的对照、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讨文学类学术论文“文学化”写作的可能性。
一、关于文学类学术论文的题目
俗话说:“看报看题,看书看皮。”一个好的题目能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从而使文章加分。这一规律适用于一切创作,文学作品如此,文学类学术论文亦是如此。
然而,目前笔者看到的现状是:文学类论文的题目与理科论文一样,被要求遵循着一种公式化的拟定标准。既无文彩,又缺乏新意。千篇一律都是《论……》等格式。即使有很多没有使用“论”这个标准字眼的,也都摆出着一副准备摆事实讲道理的说教的面孔,不敢使用任何个性化的、包含个人感情色彩的字眼。仿佛论文的题目一旦带上了一点点文学性,就会显得不太“专业”,不符合自己研究者的身份。
诚然,学术论文之所以具有权威性、评判性,就在于它的严谨、理性、讲求根据。可如若一篇论文有一个文学化的名字,它就一定不严谨、非理性、无根据了吗?笔者认为二者是没有什么必然联系的。理科论文之所以无法拟定一个文学性的、个性化的名字,更多是受到它自身研究对象的限定。而文学类论文研究的本就是作家个性化的、充满个人感情色彩的创作成果,自然不应与理科论文遵守相同的标准。文学性的题目能给人诗情画意、耳目一新的独特感受,它应能体现出研究者对其研究对象的独特见解和深厚感情。而读者看到一个新颖的名字,也会产生强烈的去了解和读下去的好奇心和欲望。甚至经过很长时间之后,论文作者当初想要表达的观点行将在读者的脑海中淡去,然而想到其令人印象深刻的名字,读者也可能会忽然想起了当初作者巧妙的切入点,从而回忆起论文的内容和观点。文学化的论文题目不应成为写作时的禁忌,反而应当成为使文章增色的方式,成为文学类的学术论文独有的特色。
当然,这里提到的题目的“文学化”处理并不是绝对的、没有标准的。不应脱离研究内容去拟定题目,只追求题目的引人眼球、而导致读者读完整篇论文也不知其与标题有何联系的“标题党”行为是不可取的。这里所说的文学化的题目,应是能够代表所研究内容特色的、紧扣文章主旨的、令人印象深刻的东西。题目的“文学化”要有一个“度”。
论文题目的“文学化”也可能带来一个问题,就是只看题目,读者会不知其内容所欲言为何物。关于这点,笔者认为这并不应该成为禁止论文题目“文学化”的理由。在这里,我们可以充分发挥副标题的作用。点出论文题目想要论及的对象。例如陈思和老师的论文《我们的抽屉》,后缀副标题《试论当代文学史(1949-1976)的“潜在写作”》;郜元宝先生的《撤去丝绒帷幕之后》,后缀副标题《读安妮宝贝长篇新作<春宴>》等,都是很成功的案例。读罢我们很容易记住了陈思和老师将当代政治高压时期不允许发表的真正不朽的文学作品比作“抽屉文学”的创意,也记住了它的鲜明论点:我们的“抽屉”不是空的。而郜元宝先生将深读《春宴》一书较之浅读之的区别比喻为“撤去了一层华丽的丝绒帷幕”,并通过论述自己“撤去丝绒帷幕之后”的所见,同样令人印象深刻。除了副标题,论文摘要、关键词等的结构设置,也同样为“文学化”题目所带来的“不知所云”的弊端和论文检索时的不便扫清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