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市垃圾污染
在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中,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大量新兴的商业区、居民小区的人口与日俱增,产生的垃圾总量不断攀升,可是与之相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比较滞后,处理管理机制也有欠缺。特别是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速度和规模,远远跟不上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的需要。
三、深层生态学对治理环境问题的启示
(一)树立经济发展的整体观念
深层生态学作为非人类中心主义,它强调的是整个自然界的利益。人的生活与自然界息息相关,人类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时候,其活动必然会受到自然生态环境的限制。“人又是唯一有所预期,能通过实践活动逐步实现希望、想象和未来之梦的生命物种,人类对未来的投入,决定了人类摆脱生态危机的现实性和可能性”[4]。
人在经济活动中的目标不仅是指经济发展,还涵盖改善环境质量和维护社会公平的目标,是在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基础上的持续发展。经济发展不能排除环境因素,更不能把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分离和对立,在一个资源有限的环境中,增长和衰退是此消彼长的,单纯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增长是一种病态增长,以公共环境和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的恶化为代价的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不能持久的。
当前社会中一部分人存在“先发展,后治理”的思想,使有关生态保护制度长期得不到落实。要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就要实现人的价值观的转变,人只有意识到维护环境与自身利益的一致性,在强调尊重自然、突出生态价值的同时借助文明手段和法律来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才能谋求更大的发展。
(二)发挥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
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污染治理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目前针对我国环保资金投入不足的现状,需要在环境保护中引入市场机制,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在新的经济模式中,企业的利益应包括社会利益、生命利益和自然利益。核算企业效益时,环境质量和自然资源的价值必须要得到确认,积极倡导用绿色GDP作为衡量经济效益的标尺。利用定价将自然资源资产化,改变自然资源被视为“无主”资源而被过度开发利用的局面。同时借助市场反应自然资源的稀缺程度和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的有机结合,在环保产业发展中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开发节能减排的高新技术,推广清洁能源。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体制,从经济上加大对环境破坏行为的惩罚力度,使之不敢违法违规,通过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的有机结合实现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三)政府做好宏观调控工作
当前我国部分地域的生态环境问题,既有盲目、无序、过度开发的自然的、历史的原因,也有体制不完善、改革不到位的深层面的制度原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我国的生态立法要运用生态学的观点将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有机体来加以考虑,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各类灾害,进而构建一个标本兼治的大环境立法体系[5]。政府应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战略地位前提下,树立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发展生产力的观念,通过加强顶层设计,从源头做好制度的构建,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布局产业,发展第三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做好环境资源的保护工作。
生态红线是在自然生态环境不受危害并维系良好生态系统前提下,一定地域空间的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所能承载的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红线作为防护底线的前提下,把生态环境视为一种生产力,坚持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