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软条款陷阱
所谓“软条款”,是指可能导致开证行解除不可撤销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的条款,开证申请人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故意设置若干隐蔽性的陷阱条款, 以便在信用证运作中置受益人于完全被动的境地,而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则可以随时将受益人置于陷阱,而以单据不符为由解除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软条款主要 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信用证条款自身相互矛盾,如运输方式要求与使用贸易术语不符。
(2)信用证暂时不生效,何时生效由银行另行通知。
(3)有关运输事项如船名装船日期装卸港等须以申请人修改后的通知为准。
对于“软条款”信用证的规定,法律和相关规定上仍有缺失,虽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不鼓励此类信用证的开立,但是,一旦开立,当事人双方仍要严格遵守,因此,对于卖方事先发现并取消此类条款变得极其重要。针对不同条款,应采取不同措施。
(1)针对国际贸易 术语 选择中的软条款。应采取删除、或在合同中直接规定派船时间、船公司、船名、装运期、目的港等方法。
(2)针对信用证生效附加条件的软条款。可以与进口商协商规定一个通知信用证是否生效的日期最后期限,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3)针对“客检条款”。如果对方不是资信良好的老客户,或是在交易过程中确实是以此条款确保质量关的客户,应坚决拒绝受此条款。
信用证撤销申请书
________银行:
我公司已办妥一切进口手续,现请贵行按我公司开证申请书内容开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为此我公司愿不可撤销地承担有关责任如下:
一、我公司同意贵行依照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办理该信用证项下一切事宜,并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我公司保证按时向贵行支付该证项下的货款、手续费、利息及一切费用等(包括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所需的外汇和人民币资金。
三、我公司保证在贵行单到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之内通知贵行办理对外付款/承兑,否则贵行可认为我公司已接受单据,同意付款/承兑。
四、我公司保证在单证表面相符的条件下办理有关付款/承兑手续。如因单证有不符之处而拒绝付款/承兑,我公司保证在贵行单到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之前将全套单据如数退还贵行并附书面拒付理由,由贵行按国际惯例确定能否对外拒付。如贵行确定我公司所提拒付理由不成立,或虽然拒付理由成立,但我公司未能退回全套单据,或拒付单据退到贵行已超过单到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贵行有权主动办理对外付款/承兑,并从我公司帐户中扣款。
五、该信用证及其项下业务往来函电及单据如因邮、电或其它方式传递过程中发生遗失、延误、错漏,贵行当不负责。
六、该信用证如需修改、由我公司向贵行提出书面申请,由贵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办理修改。我公司确认所有修改当由信用证受益人接受时才能生效。
七、我公司在收到贵行开出的信用证、修改书副本后,保证及时与原申请书核对,如有不符之处,保证在接到副本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通知贵行。如未通知,当视为正确无误。
八、如因申请书字迹不清或词意含混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负责。
开证申请人:_________
(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证用语摘抄
信用证(L/C)用语大全(下)
Certificate of Origin
1.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China showing 中国产地证明书 stating 证明 evidencing 列明 specifying 说明 indicating 表明 declaration of 声明
2.certificate of Chinese origin 中国产地证明书
3.Certificate of origin shipment of goods of … origin prohibited 产地证,不允许装运……的产品
4.declaration of origin 产地证明书(产地生明)
5.certificate of origin separated 单独出具的产地证
6.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 “格式A”产地证明书
7.genetalised system of preference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 普惠制格式“A”产地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