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圣人观
论文摘要:圣人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道家、儒家、佛家都极为重视圣人问题。因此,十分有必要对传统文化中的圣人观作进一步的梳理,重新发掘圣人传统在今天的现实价值。本文简单追溯了“圣人”观念及其历史演变,分析了朱熹、王*明的成圣观点,并总结了圣人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有助于人们更全面地了解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圣人观。
一、“圣人”观念及其历史演变
中国人的圣人观念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渐萌芽、形成、发展、凝聚而成的。
圣人原指聪明、有智慧的人,并不像后人说的那样祟高无比。所以,古人如果自视甚高,也称自己为圣人。而《现代汉语词典》对“圣人”的.解释是:“旧时指品德最高尚,智慧最高超的人物,如孔子从汉朝以后被历代帝王推崇为圣人;封建时代臣子对君主的尊称。”
但是,整个中国文化的发展过程所呈现的圣人观念,却远非原初概念所能涵盖。“圣人”观念一直在发生演变与累积。
“圣人”被崇高化、理想化、神秘化肇始于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周天子的权威名存实亡,诸侯兼并称雄,战争频繁。这是一个需要英雄和创造英雄的时代。于是诸子百家争相创造符合自己理想的英雄,人们均称之为圣人。儒家高扬人伦道德绝对至上的精神,塑造了“博施”、“济众”(《论语·雍也》)、“修己以安百姓”(《宪问》)、“人伦之至”(《孟子·离娄上》)的圣人。而墨家所塑造的圣人则是这样的英雄人物:“制为节用之法,制为节葬之法”(《墨子·节用》),“兼爱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法仪》),“列德而尚贤”(《尚贤》),“唯以尚同为政”(《尚同》),“兼相爱,交相利”(《兼爱》)等等。道家主张无为,因此他们心中的圣人是这样的:“圣人之治,虚其心,食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老子》)法家一切任法,认为圣人治理天下,是通过“正明法,陈严刑”的手段,“将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省老得随,孤幼得长,边境不侵,君臣相亲,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韩非子·奸劫拭臣》)。总之,各家有各家的圣人形象,所同之处是各家都倚仗自己的思想原则去重新塑造圣人形象。于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圣人观念被附着了越来越多的含义。总体来看,体现了以下特征: 在王*明那里,圣人的内涵就是“尊德性”。“才力不同,而纯乎天理则同,皆可谓之圣人。无怪乎黄宗羲如是说:先生之学以尊德性为宗。摒弃了圣人内涵中的知识、才力,也就自然废弃了朱子倡导的格物致知、即物穷理的达圣之方,只须“简易功夫”、“致良知”,亦即诉诸内心体认和自省方法就行了。从人的内心道德上规定圣人之所以为圣,那么,圣人就是人人可为的。于是,阳明就从内心发出了“满街都是圣人”的赞叹。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朱熹的圣人观为达圣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具体方法;王*明的圣人观则为成圣敞开了大门,激励人们在达圣的征程上,以十足之信心勇往直前。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虽然在今天看来,朱熹、王*明圣人观的内涵不乏封建糟粕,但他们孜孜以求的理想人格,注重对人生精神层面的提升,对社会、百姓倾注的爱心,却包含着诸多对精神文明建设有益之因子。同时,其为圣、为学之方,也为今天的学者做人、治学,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成分。因此,吸取其圣人观之精华,扬弃其糟粕,是极有意义的。
三、圣人观之利弊
1.圣人观之利—对人的肯定
圣人可学、圣人可至的思想,在中国哲学中随处可见。孟子主张“人皆可以为尧、舜”,“尧、舜与人同耳”,周敦颐主张“希圣、希贤”,程伊川主张“圣人可学”,张横渠主张“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朱熹认为教育的目的主要在于促使一般学者立志做圣贤,他认为青年学子须以“圣贤”自任。朱子曾说:“凡人须以圣贤为己任。世人多以圣贤为高,而己别是一样人,则早夜孜孜,别是分外事,不为亦可,为之亦可。然圣贤桌性与常人一同;既与常人一同;又安得不以圣贤为己任?自开辟以来,生多少人,求其尽己者,千万人中无一二。只是滚同枉过一世。”“所谓学者,始乎为士者所以学而至乎圣人之事也。”所以,所谓教育,一言以蔽之,其目的在于培养圣贤。朱熹认为,“存天理,灭人欲”是实现“圣人”人格的基本手段。朱熹说:“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这就是说,灭除人欲,就能存得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