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作为患者,主要动机是治疗疾病恢复健康,但还有尽量花费更少,尽快能够治愈,能够得到尊重与关怀等情感及安全当面的动机。当这些心理动机与医生及医疗机构追求经营利益增长及明哲保身的动机碰撞在一起时,双方不同甚至相反的动机势必就会造成两者之间的矛盾的产生,从而影响医患关系。
2.医患之间沟通不畅
此外,社会心理学方面的研究表明,互补型性格更加有利于医生、患者双方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追究其深层原因发现,医生在给患者指导与劝告时,由于其专业性而具有心理上的优越感,从而不允许病人参与其医疗决策过程。换句话说,在进行医疗决策的过程中,医生习惯于把自己摆在一个高于患者的地位,而非将患者当作合作者。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从众性格的患者可以配合医生,不会造成误会。而若是一个独立型人格的患者,若是再碰上其情绪不稳定,则会造成医生和患者双方有不愉快的交往经历。从而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局面。实际上,在医疗过程中,不论是医生还是患者,都是参与者。患者提供信息,医生根据患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判断,并做出决策,同时,患者有权对决策进行质疑。就是这样的医生、患者基于信任的基础上进行良性互动才能避免误诊误治。
但是在当下,我们看到,随着科技的进步,大量的先进的医疗器械设备被运用到医疗领域,但是与此同时,部分医疗人员过分地依赖于仪器而忽视了患者的临床表现及临床特征,从而忽视了医患关系的建立。若是治疗成功还好,一旦出现误诊或是其他原因造成的治疗失败,则很容易引起医疗纠纷,甚至遭到家属的打击报复。
而患者,在患病期间的情绪难免低落,消极,多疑,敏感。在与医生缺失沟通交流时,情绪波动就会更加显著。在非理性情绪的情况下,给医患关系带来不稳定因素,进而加剧了医患关系紧张的局面。
3.政府、社会方面的因素
政府方面的因素主要是由于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存在很大问题,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低。而高额的医疗费用严重超出患者的支付承受能力,导致我国一度出现“治病难”“治不起病”的现状,从而导致我国居民对医疗机构及医疗组织不满。此外,在我国,有关化解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使得患者不相信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正是基于这种不相信的心理,他们选择了例如围堵医院要求赔偿等不合法的方式,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医疗纠纷的处理难度,加剧了医院和患者双方矛盾的升级。
社会方面的因素则主要与媒体有关,作为信息传播媒介的媒体,有时在医疗纠纷发生后,自身不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所以不能意识到医学的复杂性与多变性,在未做深入探究的基础上,就大力进行宣传报道,误导了群众对医生、医院的认识。
总结来看,其实医患关系也是属于人际关系中的一种,只不过把其置于医疗情景中去了,将其具体化了。所以,和其他人际关系矛盾一样,医生和患者之间出现矛盾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信任的缺失,具体来说就是由于患者和医生、医院之间的沟通不够或者没有进行有效沟通,导致彼此之间缺乏理解和信任。部分医生过分的考虑了自身及医生的利益而没有顾及患者的感受,而患者则对医学的高风险性及特殊性缺乏一定的认知,从而导致了医生、患者双方矛盾的激化,形成了当下的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
三、和谐医患关系的心理学思考
随着我国全面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在社会变革、转型及医学模式改变的同时,医疗过程由传统的单向模式向医生、患者两方共同参与发展模式转变。从心理学角度来考虑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患关系向和谐方向发展,构建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是保障医生、患者双方合法权益,推动我国卫生医疗事业,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的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
良好的医患关系既是病患者的心理需求,又是医院、医生能够顺利进行医疗过程,更好地执行自己职责和义务,进一步推进医院的发展的需求。对于患者而言,在病痛下期待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治疗,同时,得到公平的对待及必要的尊重也是患者期待的。除此之外,病痛常常导致患者情绪不稳定,因此,对于患者而言,得到理解也是一大需求。而对于医生而言,病人能够严格执行医嘱,并且理解医学的高危险性及不确定性是其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