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分析
由以上数据分析可知,该企业实行营改增后,企业税负较以前有了明显降低,这也反映了营改增政策减少了以前多环节重复征税给企业打来的负担,给企业带来的真正的实惠。但实际中想要实现理论效果,就必须对“营改增”后的变化做出对应调整,而带来这些变化的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一)计税方法
“营改增”后,企业的计税方法调整为根据企业计税方式和会计处理方法不同对建筑企业工程造价和税务处理分开进行,实行“价税分离”原则,能较为真实的反映建筑企业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税额流转情况与价格形成过程,改变了以往重复征税的做法。此外,企业若从事多种经营,则会涉及多档税率,因此需要分类核算,否则如不分类核算,则会从高计税,反而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负担。结合对该建筑企业的分析,改革前后出现的记账差异直接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营业税计算企业施工建造成本总价格为该企业税前建造价格与应纳税额即营业税之和,其中该企业税前建造价格为企业进项税款及费用,其中包含增值税。而“营改增”以后,要将企业进项和销项税额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则该建筑企业销项税额变为:销项税额=施工建造成本总价格×增值税税率(11%)/(1+销项税税率(11%))带入以上公式得出该企业建造价格为扣除进项税额后的税前施工建造总价格×1.11。其中按照上述方法计算时要调整税前费用及税金,即评定出进项材料费用的不含税价格。
(二)对于发票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后,企业的发票管理在相对于企业原先发票的开具和收取都发生了明显变化,在开具发票上,企业由原来的营业税普通发票改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主管税务机关也由地税改为国税、应税对象由原先所有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调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其次是收取发票的变化,企业对于发票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原先只要是可以扣除生产成本项目且来源合法可靠的发票便可认定其有效,但是如今因增值税作为价外税,每一项收必须入按价外税的扣除原则在实际计算的时候换算成不含税价格,因而只有与正规企业合作才能拿到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但是不能保证所有的采购材料和应税服务都能取得进项发票,这些因素都导致企业进项发票不易获取,也导致企业税负抵扣的困难加大。
(三)对于财务人员的影响
“营改增”后,由于企业会计核算科目的増多,将使缴纳营业税时简单的会计核算模式变得较为复杂,同时还带来了开票方法、申报纳税和缴纳税款方面的新问题,增加了企业财务管理难度和风险。因而对于企业内业务处理能力和职业水平参差不齐财务人员来说,这无疑是税制改革后一大挑战,对于新老税制中变化的部分、具体会计业务的处理及建造成本的核算都是企业财务人员的需要注意的地方,企业财务人员只有加强学习,才能适应税制变革,才能不断调整企业以往账务处理程序,做到正确的申税纳税,避免企业中出现的申报不准确、纳税不合规等现象的发生,对于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及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完善内部会计控制的策略
虽然该企业税负取得明显降低,但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营改增”这一政策的实施毕竟才处于萌芽阶段,企业应当适应这一变革。尤其对于企业计税方法、发票管理及财务人员的影响则需要企业不断去规范、学习,进而完善企业的营改增行为,这样才可以真正获得营改增所带来的利益与成效。
(一)强化票据管理
企业应不断强化票据管理意识,企业应与正规的上下游企业合作,从而尽可能多的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避免在物资采购环节、接受劳务活动、工程决算等日常过程中未能获取足额可抵扣发票给企业造成税收负担的现象,同时也要防范供应商趁机提高售价的现象,在做出决定前与多家供应商询价对比,寻找最佳的合作伙伴。
(二)完善税务筹划
企业应加强税收筹划,通过采取合理的税务手段来降低企业成本,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在经营活动中,对于企业经营所发生的一系列财务活动要及时进行业务梳理,每笔记账业务都应有合法合规的原始依据作为支撑材料,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在投资活动中,房地产企业通过投资活动可实现企业多元化经营和业务发展战略的需要,在投资中要进行周密的税收筹划,注意合理的利用盈亏抵税,乃至利用被投资企业的亏损进行递延,推迟所得税上缴;在筹资活动中,企业应合理的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在选择债务融资还是股权融资时充分考虑企业需要,做到有效筹资且降低企业税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