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低碳经济下提高煤炭供应链管理绩效的对策
3.1宏观方面的对策
3.1.1建立和健全煤炭企业低碳发展的法律法规
在能源生产方面,对《煤炭法》《环境保护法》等涉及能源、环保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突出低碳能源开发和利用的鼓励政策;对已经实施的法律《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循环经济法》,要有相关的配套政策。在能源节约方面,完善《节约能源法》,制定和完善煤炭企业在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消费中的节能设计规范和节能标准。贯彻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根据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处理办法,逐步将煤炭低碳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政府倡导建立清洁生产机制,使低碳产业集群化,为企业的低碳化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加大煤炭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认证,如ISO14000认证,提升企业的环境保护形象,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
3.1.2政府多渠道加大对煤炭企业的研发投入
围绕煤炭高效开采技术及配套装备、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系统技术、碳捕集和封存技术加大对煤炭关键共性问题的研发投入,对煤炭企业低碳技术创新项目优先支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煤炭企业节能减排的设备更新改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以能源税和环境税为收入建立的财政基金重点支持煤炭企业在节能减排和环保领域的科技创新。
3.1.3加强对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管理
政府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成立市场管理机构,以政务公开形式使碳排放权交易在市场机制下运行;开征碳税补贴节能减排成效好的企业,违规碳排放企业惩罚额度要大于碳排放权交易成本,以此规范煤炭企业的碳排放。
3.2微观方面的对策
3.2.1树立煤炭企业的低碳环保意识
在低碳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煤炭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应树立低碳理念,形成良好的低碳企业文化,倡导供应链的各节点企业进行低碳经营,形成合力才能实现节能减排,如煤炭开采企业在开采区和塌陷区周围增加植被以增加碳汇,引导煤炭消费企业的低碳价值观、低碳消费模式和对低碳产品的需求,激励企业加大低碳技术研发,实现高碳资源的低碳发展。
3.2.2加强煤炭供应链各环节的低碳管理
在物资供应环节,物资采购商提供低碳产品需求信息,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协调,采购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低碳环保产品,采购时通过集中采购或供应商管理策略降低库存成本。在煤炭开采环节,采用先进的采掘设备和技术、信息化的管理手段提高回采率;通过矸石发电、矸石建材以及土地复垦回填等措施来减少煤矸石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建立资源节约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资源消耗定额管理,坚持节奖超罚,规范员工对资源的合理使用。在煤炭洗选加工环节,提高原煤入洗率,采用洁净煤技术,降低原煤中夹带的杂质,减少煤炭消费中二氧化碳的排放。在煤炭运输环节,煤炭运输企业要使用节能环保运输工具,合理规划运输线路,合理使用运输空间,加强物流管理,降低运输工具及煤尘的二氧化碳排放。在煤炭消费环节,要采购洗选后的优质原煤,并使用节能环保燃烧设备,使用煤炭高效利用技术降低碳排放,实现废物的循环利用。在煤炭物资回收环节,煤炭企业转变废旧物资处理理念,由末端处理转变为协同处理,各个环节都要减少废旧物资的产生,增强整个供应链协同处理能力。
3.2.3推进煤炭企业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1)加强煤炭企业低碳技术的研发。煤炭企业作为科技投入主体,加大资金投入进行低碳技术联合攻关,在型煤加工技术、煤炭地下气化技术、煤炭液化技术、煤炭气化技术、水煤浆技术上加大投入,实现煤炭资源的清洁利用和梯级利用,提高煤炭燃烧效率,减少常规燃煤带来的环境污染。煤炭企业开展废渣、废气、废液综合利用的科技攻关和技术改造,实现企业废弃资源的高效综合利用。
2)加快煤炭企业低碳技术的转化与应用。煤炭企业应组建低碳技术创新联盟,构筑共性技术平台,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作为联盟主体,煤炭企业应加大低碳技术投入,与煤炭高等院校密切合作,共同解决在低碳方面遇到的技术瓶颈。通过小规模尝试,对转化成本进行分析,评估该项技术转化后的投资回报率,决定科技成果应用和推广,同时也要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吸纳高科技人才,提高企业的科研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