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做市商制度,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完善的交易制度是提高市场流动性的关键。做市商制度是国外场外市场普遍采用的交易制度,是成熟市场的产物。从2000年初中国人民银行推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首次提出双边报价商的概念,至今,已有工商银行等9家商业银行获准为双边报价商,可以说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有了做市商交易制度的雏形,但还很不成熟。因此,要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健全做市商制度。
(二)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扩大市场参与者数量
前面已经指出市场参与者的差异能够增加市场的流动性,而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仍限制在金融机构内,市场参与者的差异性小。因此,扩大投资主体范围,使其从部分金融机构的交易场所转变为涵盖全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市场,这样可以增大市场参与者的差异性,促进市场流动性的提高。
商业银行债券柜台业务的试行,使更多的投资者加入到市场。因此搞好试点工作,尽快推广将有利于提高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三)扩大债市规模,丰富债券品种
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品种仅局限于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债券的期限结构也不甚合理,主要是中长期债券,一年内的债券品种非常少。增加交易品种,特别是债券,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不同风险程度的交易品种,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需求,从而推动债券市场流动性的提高。
(四)发展债券投资基金,促进债券的流通
发展债券基金,一方面为个人投资债券提供良好的渠道,个人投资者通过购买债券基金,可以享受专业的投资服务,避免了个人投资的盲目性,同时积少成多,得到了规模效应。另一方面发展债券基金,间接地扩大了市场参与者的数量,增大了对债券的需求,有利于市场流动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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