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投资理财存在的问题
首先,居民之间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始终在日益扩大,最贫困的20%家庭居民同最富有的20%家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存在的差距高于10倍。超过60%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低于其平均水平。一般来讲,收入差距越大,财产差距就会变得越来越大,收入财产最高的20%总额在城镇居民财产中的占比大约为50%。收入财产最低的20%总额在城镇居民财产中的占比大约为1%。80%中等收入家庭的财产在总财产中的占比仅达到了50%。因此,贫富之间的差距对消费需求造成了严重影响。高收入群体只购买高档产品,普通商品难以符合他们的需求。此外,就银行存款与金融资产而言,20%收入较高的群体占据了80%理财产品的收入。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均不具备购买能力。
其次,个人理财效率较低。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一种现象是上市企业大股东私自挪用资金,并未考虑上市企业为独立的合法人。直接干预上市企业的管理与经营,从而损害了投资人员的利益;另外一种现象是“股市盛世”“政策市”均同“政府”行为息息相关,比方说,政府的各种信息形式、社论等。所以,人们开始质疑基金、保险以及股票等投资形式的可靠性。基于此,不得不选取具有国家信用及其担保的国债或储蓄存款。
再次,投资理财的实际环境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制约。第一、不动产的投资门槛较高,投资理财的前提条件是住房必须超过两套,因此,就收入较低的群体而言,根本无法进行理财投资。第二、其自身的投资受到了大量因素的影响,风险较大,需要投入很多的精力与时间,一旦未能对其进行合理规划,就可能影响到居民自身的生活质量。此外,再加上理财工具的不健全,因此,大多数投资均未获取到理想的收益。
最后,金融资产在家庭财产结构和财产分配中占据的比例较高。家庭中耐用消费品的占比过低,(汽车类除外)。20世纪90年代以后,家用电器和耐用消费品均发展成了家庭中的重要资产。随着消费品成本的日益减少,加之居民家庭财产的不断增加,耐用消费品在居民家庭总资产中的重要性也在逐渐下降。
三、提高个人投资理财规划科学性的措施
就个人投资理财而言,大多数居民均是在闲暇时间进行的,尤其是一些工薪族,基本没有充足的时间来进行投资理财,因此,个人一定要对投资理财规划的设计引起足够重视,也就是说,要想确保投资理财能够获取到理想的效果,就必须对投资理财规划进行合理设计。而个人要想在投资理财规划方面获取到较好的效果,就一定要充分发挥出本身的作用,既要对投资理财产品加强研究,同时还应该注重同本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机结合,只有采取此种形式,才能够确保投资理财的科学性与效益性,以防投资理财失落而引发严重的经济损失。
首先,强化新型投资理财理念。个人在进行投资理财规划时,一定要构建出新型的投资理财理念,并且还应该充分了解理财产品的购买并非投资理财的规划,而是基于反复地学习、分析与研究,让自身能够抵御诱惑,并形成一种理性的投资理财理念,从根本上提高投资理财规划的科学合理性。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居民收入水平也在日益提升,然而,由于投资理财产品的类型较多,因此,个人必须根据本身的实际情况来提高理财意识,做到理性投资、禁得住诱惑、确保风险和收益的平衡,从而以“平常心”进行投资理财。
其次,合理选取投资理财产品。个人在进行投资理财时,必须根据本身的收入水平和工作模式来选取投资理财产品,不可以毫无针对性地对其进行选取,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比方说,在进行投资理财时,应该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比自己需要选取的理财产品,从而养成良好的投资习惯。在选取理财产品时必须展开比较分析,选取那些符合自身需求、收益较高、风险不高的投资理财产品,尤其是要基于比较分析来保证自身能够获取到较高的经济收益。除此之外,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选取时,还应该积极采用“组合策略”,以此来保证投资收益,这样就算有的产品亏本,也能够通过其他产品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