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德教学哲学化对高职德育课的启示
为了提高高职院校德育课的实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学者编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及相关教辅资料。但是通过观察、研究不少学校的德育课堂教学后,笔者发现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概括起来就是表层的“哲学化”太多,深层的“哲学化”不够,即普遍重视道德知识、范畴的授受,灌输说教痕迹明显,学生道德思维的激发与培养不够,有效的体验活动缺乏。因此,有必要学习借鉴“道德教学哲学化”的思路来改进我国高职院校德育课的教育教学。
1.加强道德知性的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思维能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涉及到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社会公德、人生观、价值观等道德范畴。在进行教学时,教师应转变关注重心,由道德知识的授受切换到道德知性的培养,注重引导学生深入理解道德范畴,激发学生的理性思维,增强其道德发现、判断和创造的能力,为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的'培养打下扎实根基、提供理性指导。
2.转变教学方式,增强道德教学的实效。教师应尽量避免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和以考查学生记忆为主的评价方式,积极创设情境,探索有效的教学方式,强调学生对道德范畴的思考和探究,强调让学生在体验中发现、建立自己的道德观念,进而提高德育的实效。应适时组织学生有效运用案例探究、活动体验等方式进行教学,帮助学生内化道德规范,确立道德标准,践行道德生活。案例探究就是引导学生针对道德生活中的真实事例深入思考、辨析、交流、质疑,从而增强学生道德判断能力,深化理性认识。活动体验则意味着引导学生在活动中体会道德规范,深化道德认知,升华道德情感,提升道德品位。
3.激发高职学生的主体性,引导其建立道德自律。小原国芳认为,无论在训育方面,还是在德育方面,有教育价值的是自己的精神辛勤,是自我的发问,是探求,是研究,是创作,是发现,是对真理的热烈欲望,是真理感。在道德教学中,不要灌输道德,应该造就那种自己发现道德、创造善的儿童。因此,激发学生的主体性,引导他们在道德生活中自主、能动、创造性地建构自身的道德品质,就成为德育教学的关键。高职院校的学生都已成年,对很多问题都有自己的见解,我们不能将教材结论或教师的主张强加给他们,而应该引导其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自身的价值标准,帮助他们建立道德自律。我们必须敢于放手,顺应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引导学生去自己理解、体验、发现和创造道德,学会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进行道德判断、道德评价和价值选择。
4.提高教师素养,优化德育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在道德教学中至关重要。虽然高职学生已经步入青年,不会再像儿童一样模仿、学习教师的个性与言行,但教师的素养依然制约着教学的效果。小原国芳认为,道德课教师至少符合以下两个方面的条件:首先,有良好的哲学修养、深刻的思想和扎实的知识功底。“深刻的人才能进行深刻的教育,这完全是相互深化和自我深化”,而“通俗的、平庸的、浅薄的道德教学,实际上是愚民的方法。”其次,还必须有爱心、耐心,能够关注学生的内心,要认真理解、处理学生内心潜在的苦恼、烦闷。小原国芳的观点启示我们,要不断提高教师素养,优化德育课的师资队伍。在我国,担任高职德育教学的教师一般都受过思想政治教育的专门培养,但是我们依然要通过在职进修、自我反思等途径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朝着研究型教师的目标迈进。此外,还要加强德育教师自身的师德建设,引导他们和学生建立密切联系,成为学生的知心人和引路者,帮助学生缓解生活、学习和就业等方面的压力与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