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哲学毕业论文
4 页 客服微信号: bylw8com 客服QQ:3346581880

  二、人的认识论维度:对自然的实然认识与人类认识的应然建构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作为能动的反映论,突出表现为它要对实然世界进行应然建构。这一建构过程首先立足于对实然世界的事实认识和规律认识,即把握客观规律、尊重客观规律,之后将人的实践目的纳入其中,对实然中的必然进行合目的的运用,对实然世界作出超越的、理想性的价值预想。这一应然建构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前提,人类实践活动就是不断的实然应然化、应然实然化的过程,就是使应然获得现实性的过程。

  (一)对自然的实然认识

  所谓认识,是思维对存在的观照、主观对客观的反映,是“凭思维的规定性去认识那现实的外部世界,目的则在于使这个世界与人心一致”瑏瑦灒即主观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实现主客体之间的统一。自然是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客体之一,自然之实然固然可以指自然界中的一切存在物,但不惟如此。自然之实然更是指自然必然性、自然规律,是内涵在自然存在物、自然生态系统及其运行中的各种本质的、规律性的东西。人作为主体,对自然的实然的认识,既包括对自然规律的把握,也包括对自然价值的承认。大自然及其各种存在物的形态、性质、运行规律等是千变万化、无穷无尽的,我们既要承认人具有认识和掌握自然之实然的能力,也要承认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在某个时间点上或时间段内穷尽对大自然的认识。人类认识能力处于不断发展中这一事实,既说明了其历史有限性,也说明了其逻辑无限性,这意味着人可以在一定限度内掌握自然之实然,形成反映客观规律的主观认识,在这些认识指导下,亦即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和基础上,进行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使自然为我所用。此其一。其二,这还意味着人不能穷尽对自然之实然的认识,大自然中总存在着人所不能把握的东西,人对自然的实然的认识总是有限的,总存在着人所未知、知所未尽的领域。因此,在有限认识的前提下,人不能在开发利用自然时盲目地为所欲为,而应把人作用于自然的行为、劳动、实践控制在自然限度内,有所约束,有所不为。承认认识有限,是不盲动的关键所在;不自以为是,对今天的人类来说至关重要。对自然的实然的认识,以往我们更多地强调掌握自然规律,而忽视了对自然自身价值的肯定与尊重。自然不仅具有相对于人而言的工具价值,还具有以其自身的内在尺度所衡量、呈现出来的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这是自然本身所固有的、独立于人类评价的、非工具性的价值,是自然生态系统的“是”和实然。承认、尊重自然本身的价值,就是在评价自然时,不以人类自己的内在尺度为唯一标准,而是同时能以自然自身的价值、善或目的为尺度;就是在作用于自然时,不只是为了人类自身的利益和发展去利用自然规律,而是同时为了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存续而尊重自然规律。

  (二)人类认识的应然建构

  人对自然的认识不是本能的、被动的,而是主动的、能动的,是带有目的性的,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达成一定的目的。这样就在人的认识中包含了人的主观愿望和价值预想,即人对自然的理解和认识总是意向性的表象,是一种应然建构。人类认识自然之应然建构的可能性在于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在于人类实践活动的目的性。“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瑏瑧炄死嗳鲜蹲匀槐匦氪邮等蝗胧郑立足自然界的事实与规律,但实然认识是指向目的性实践的,是包含了价值性和应然性的自由创造,因此必须朝向应然追求,为实践设立价值目标,否则,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就只是本能反映,人类作用于自然的实践就只是本能活动,与动植物的本能反映和本能活动无异了。人在认识自然时的应然建构,主要表现为在自然内在规律和人所要达成的目的之间找到契合点,在客观的自然之实然的基础上,形成人的主观的能动认识,使之成为人作用于自然时的应然导向和价值规范。实践唯物主义对自然界的认识及其建构是参与性的、生成性的、内在性的、动态性的,这也就是实践的辩证法。“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瑏灛捙判性与革命性表明人类认识自然的应然建构是开放的、无止境的,人类作用于自然的实践活动的历史性和无限性,使人类认识自然的应然建构不断推陈出新,应然建构始终是肯定与否定、暂时性与永恒性的辩证统一。这决定了人类对大自然的文化理解和道德承当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创新发展的。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猜你喜欢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6-2024 毕业论文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14005682号

联系邮箱:Lw54@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