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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差额征税措施

  在营业税的条例中,确定营业税税额采用的是差额征税法,有效地规范了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的税收,而营业税改增值税中扩围的税目的税基计算依然是使用该方法。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试点纳税人积极开展应税活动,其可以获得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将非试点纳税人价款扣除后的余额则作为实质的销售额。物流企业在联运业务运输方面可以采用差额扣除,如果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能够根据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中标明的金额及以7%的扣除率准确的计算出企业的进项税额。综上所述,试点地区物流业纳税人进行非试点区运费发票的过程中,可以先将上述两种方案进行综合的对比,深入分析,合理选择纳税金额较少的方案,减少企业的税负。如某个物流公司当月的应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可以获得抵扣运费的发票50万元。根据差额计算销售额的方法计算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为0,因此需要缴纳增值税税额为4.95万元;如果根据运费及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应缴纳的增值税6.41万元。对比分析后,企业选择差额征税方法更加有利于效益的提升。

  总结

  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种类型的企业不断兴起,且企业的组织结构、运行方式、经营模式等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传统的税收制度已经逐步的不适应社会经济形式的变化,国家也对其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的改革,各个企业需要全面把握该类政策,积极进行税务筹划,减少企业的税务成本。

  本文仅从一般的角度分析了物流企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税务筹划措施,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管理人员根据企业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全面把握,合理进行税务筹划,减少企业的运营成本,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保障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艳.浅析“营改增”后物流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J].财会研究,2012(24):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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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郑应荣.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企业的纳税筹划[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3(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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