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有一种观念认为:基础教育阶段的美术教学,不是培养美术家或画家的教学。这一观念的误区在于混淆了美术家或画家作为职业分类与精神气息的之间本应有的区分。如果说美术家或画家仅仅作为一种技能性的职业,那么这种观念自有其合理之处,毕竟每个人的心志取向和职业定位有更为丰富与更为多元的自由选择,但紧接的问题是为什么要在基础教育阶段开设作为普修性质的美术课?还要配备“专业”出身的美术教师来实施开展美术教学?
所以美术家或画家更应该是作为精神气息的载体,而创造性便是这一精神气息的核心内容。即使在基础教育阶段,美术教学特别是美术实践的教学之实质便是使学生像美术家或画家那样进行创造性劳动。而这种创造性劳动是人本身就具有但在成长过程中与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的社会现实处境中逐渐被淡忘、忽略、屏蔽的能力,美术教学便是撞击这份屏蔽、唤醒这份遗忘,也正是在此种意义上,能够更好地理解约瑟夫博伊斯(Joseph Beuys,1921-1986)所言:人人都是艺术家!
“美术家-作品”本位的创造性教育,更多体现在美术实践教学这一模块中,即通过绘画研习、雕塑创作、工艺品制作等等技能性实践活动,实现审美创造性的物化过程,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造能力与想象能力。此处仅以绘画为例,绘画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精确地再现眼睛中所见到的“客观”世界,而是通过塑造具象或抽象的物事,感受、体悟点、线、面与色彩通过“神奇”的艺术组合成具有审美意蕴的形体,并通过这一并不同于所谓现实世界的形体,揭示、把握人类审美思维与审美情感的奥秘。如果没有相应的技术训练与动手能力的培养,所谓创造力与想象力最终只能沦为空谈。而不诉诸创造力与想象力的技术训练,也只是无法成为美术创作的机械描摹。
四、在美术教育中培养创造性思维
创新思维 不是一门课程,无法在有限的课时内完成教学工作,所以只能潜移默化地培养,美术课堂为学生个性的塑造、创造能力的培养提供了阵地,为创造性思维的开发创造条件也就义不容辞。
1.创造宽松自由的思维环境,培养学生的想象力
创造性思维的产生,必须具备宽松自由的思维环境。若没有“自由”又何来创意呢?而人的创意必须在没有干预的情况下才能发挥潜能。专家提供的求异思维、聚合思维、 逆向思维 等多种 思维方式 都是以“心里自由”为前提的。所以要提供自由的思维空间和自由探究的机会,要尊重不同寻常的看法,尊重不同寻常的想象,所以教师的美术素质与开放心灵对学生的想象力的开发是有益的。
美术教育中的想象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在美术作品欣赏中产生的想象,教师可以通过对作品的分析,启发学生的想象,深入作品的内涵。审美能力的培养与提高主要在这个方面来体现。二是作品创作前的想象,就是构思,教师可以引导学生的思维,激发他们的表现欲望,肯定学生想法的价值,将学生追求成就的过程视作一种成就给予肯定,并通过技术的传授帮助他们实现想法,使他们在表现的过程中享受创作的乐趣。创新思维能力与造型能力的培养应该贯穿在这个其中。
2.提供便利的可利用的实践场所
创造性思维往往与创造活动是相联系的。人们总是在产生了某种创造性活动的动机和欲望,或者在某种创造性活动进行过程中,才可能产生创造性思维。美术作品的创作过程就是思维创造形象的过程,美术教育中这种思维与创造的关系尤为明显。所以在美术教学中要创造建设实践场所,在实践中培养创新思维的能力。
拿中学美术为例,中学美术包括绘画、工艺、雕塑等,每一门类的创作都离不开技巧与材料,需要适当的场地。因此,我们要尽可能地提供实践的场所,提供物质条件。我们一方面可以在校内创造条件,一方面可以与社会接轨,帮助学生实现探索创造的欲望。同时我们要充分地利用现代教学设施,把科技融入教学中,利用现代教学设施,丰富教学内容,为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开发提供便利。
3.关注学生的个体因素
这就是所谓的因材施教,首先要了解学生的个体情况,关注个体因素在学习中的积极作用。不是每个学生都热爱美术,美术教育并不是一定要把学生都培养成画家、艺术家。但我们应该使每个学生在学习美术的过程中有所收获,特别是在思维方式上,要善于观察,富于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