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绩效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与战略规划、事业发展的适应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投资、项目实施、成本控制、财务监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情况等;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预计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等。
2、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是依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而形成的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评价指标包含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方面。
实施评价时,应按照定性指标可衡量、定量指标应量化的要求,依据评价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需要,在绩效评价三级指标的基础上,对评价指标逐级分解和细化。
3、绩效评价指标确认原则
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要性原则。应优先采用最具有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够充分反映评价建议的核心指标。
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标准的规范和评价结果可相互比较。
系统性原则。应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结合,定量指标应当定量,定性指标可以来衡量,系统充分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4、绩效评价指标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指标标准的选用应当坚持客观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可以选用不同的评价指标标准。绩效评价指标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其他标准。
5、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
(1)成本效益分析法,就是所指将一定时期内的开支与效益展开对照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程度。它适用于于成本、效益都能够精确计量的项目绩效评价。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就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同时实现、实行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程度。
(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公众评判法,就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展开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程度。
(6)其他评价方法。
负责管理项目的股室对财政预算继续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行效果积极开展绩效Benfeld,评价结果上报县财政局。上级专项资金Benfeld和部门财政预算项目Benfeld同时实现全系列全面覆盖。
(五)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完善绩效评价结果意见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自查责任制,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做为下一期财政预算精心安排的参照,提升开支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法,总分值为xxx分,绩效评级分优、良、中、差。评价得分高于xx分(含xx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xx(含xx分)—xx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xx(含xx分)—xx分的,绩效评级为中;得分在xx分以下的,绩效评级为差。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三结合”。对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扣减下年度部门项目预算控制数,形成预算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工作领导。按照xx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主动性,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本部门预算管理的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履行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职责,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开展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