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格式就是对论文写作这一交流工具的一种标准化设置与要求,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法学论文格式规范,供大家阅读参考。
进入正题——论如何起草
论证方法
1.事实论证。事实论证过程中,可采用夹叙夹议、纵横并举、点面结合、连续排比、优劣对比、有总有分等方法进行。要应尽可能选择运用人们知晓的客观事实;事实材料应力求新颖,富有说服力。
2.事理论证。所谓事理论证,是指运用经典著作中的基本原理、生活中的道理、哲理或名言等作为论据展开的论证。事理论证可用一般的事理论证(讲清道理)和引证(引证经典著作中的论述、格言、成语、警句等)两种方法。
3.比较论证。比较论证常用的有类比论证、对比论证和差比论证三种类型。
(1)类比论证:是指把本质上有相同或相似点的同类事物进行比较,通过已知的甲事物的某种属性推导出乙事物亦具有这种属性的论证方法。
(2)对比论证:对比论证可采用横比和纵比两种。“横比”,就是横向比较,即将相互对立的这种事物与另一种事物或一事物的这一方面与另一方面进行对照比较。“纵比”,即纵向比较,是通过对某一事物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情形的对比分析,以揭示事物现实与历史的矛盾的论证方法。
(3)差比论证:是通过具有差异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事物进行比较分析,以论证论题的方法。采用差比论证时应当注意:既看到它们的相同点,又看到它们之间的不同点;在差异比较分析中,着重点放在不同点上;为充分揭示出差异点,应当善于从不同方面去发现差异点。
4.因果论证。所谓因果论证,是指运用对客观事物本身或客观事物之间因果关系,对论文所确立的论点进行的论证。因果论证可采取并列、层递、转换、推论等方法。
(1)并列法:是指运用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同类性质的因果分析来证明论点的方法。
(2)层递法:是指通过逐层、连续地阐明事物的多方面的因果关系来证明论点的方法。
(3)转换法:是指通过阐明事物之间互为因果的关系来证明论点的方法。采用这种论证方法,必须首先弄清从一个角度看,此一事物是因,彼一事物是果;从另一个角度看,彼一事物是因,此一事物是果的这种因也是果,果又是因的复杂关系。
(4)推论法:是指凭据因果关系用已知推论出未知来证明论点的方法。
5.逻辑上的演绎法和归纳法。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所谓归纳,就是从特殊到一般。
是否已经被小编的长篇大论弄的晕乎乎的啦?不要急,重点还在后面!
无法不爱——起草时注意小事项
注意正确地使用法言法语
法言法语之四大特点——准确性、抽象性、逻辑性和论辩性。
准确性应体现出用词贴切和造句恰当;抽象性应体现在概括、简洁和精要、深刻;逻辑性应体现出合乎逻辑合乎事理,严密有序;论辩性应体现在从正面论述和从反面辩驳两个方面。
注意正确运用引文和加注
1.关于引文——一用二形二注意,牢记避免坏倾向。
一用(一个作用):引文的作用主要在于增强自己对论题的论证力。二形(两种形式):1)直引,即直接引用。原则上,直引的内容须与原文相符,不能有任何差异;没有正式公布的文献资料、法律条款、内部文件等内容,一般不得引用。2)意引,即对经典文献、法律条款等原文经过作者加工、改写或概括之后引用其主要意思。意引时应当注意:意引写出的内容相对原文应当浓缩;意引的意思必须符合原文的意思,不得篡改或歪曲。二注意:1)引文在论文中应尽量少而精,切不可求多;2)引用经典著作、文献资料,不可断章取义,各取所需,而应当按原著的本意引用。一个坏倾向:即有的作者,既不考虑被引之文是不是精典之述,也不管是否与引文能质证相符,而大段大段地引用外国不知名的律师、法官等人的话语,以充自己论文的字数,简直是良莠不分。这不仅削弱了论文的论证性,而且使人有拼凑文章和外文资料汇编之感。其效果是十分不好的。
2.关于加注——一释一用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