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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教学中体验型课型运用论文

时间: 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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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概论教学中体验型课型运用论文

  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论文吧,论文是学术界进行成果交流的工具。那要怎么写好论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学概论教学中体验型课型运用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学概论教学中体验型课型运用论文

  摘要:社会生活中纷繁复杂的涉法现象和司法机关的职能活动,为我们运用体验性课型进行法学概论教学提供了丰富的体验情境。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遵循规律,发挥教师潜力,引导学生体验是提高法学概论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法学概论 体验型 基本原则

  “体验型”课型就是通过实践来认识周围的事物,用亲身的经历去理解和领会教学观点的正确与错误的一种教学模式。在法学概论的教学中,运用“体验型”课型教学就是要求教师依据所讲授内容的不同、设计出不同的体验情况,也就是采取能使学生的思想和心灵受到直接触动的教学方法,改变过去那种只在课堂上一味“灌输式”的说教讲授方式,使学生变被动地接受为主动地要学,突出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让他们在不同的情境体验中获取知识,培养能力,升华情感。

  法律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作为抽象思维的产物,法律和法学都有极强的理论性,但是,法律又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它来源于社会现实生活,同时又服务于社会现实。实践性也是法律制度的显著特点之一,可以说,与社会实际脱节,不能服务于社会实践的法律,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此,在法学概论的教学中,应该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方面应该掌握好法律的主要概念、基本原理,另一方面则应该注意法律在中的实践与应用。“体验型”课型正是依据法学教学这种实践性的特点,创设、发掘恰当的情境,引导学生观察、体验、分析社会生活中的各种涉法现象和问题,用所掌握的知识做出正确的判断与选择,从而帮助学生深化理论知识的理解,实现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辨证统一的目的。

  在法学概论的教学中运用体验型课型,有其良好的社会资源基础。首先,法律现象来源于生活,社会为我们开展“体验型”教学,提供了丰富的素材。社会是一个纷繁复杂的大舞台,涉法现象层出不穷,演绎着人间的是非曲直、荣辱得失、悲欢离合。只要我们认真地观察分析,设身处地、推已及人地思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地去评判,那么,这种全身心的体验,一定会使学生产生强烈的心灵震撼。这足以使他们充分认识法律在调整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地学法、守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去尊重别人的合法利益,实现法学概论的教学目的。其次,各级各类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实践活动,也为我们开展体验型教学提供了理想的体验情境。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监狱等劳教场所作为专门的司法机关其职能在于运用法律法规调整具体的社会关系,依法明辨是非,惩罚犯罪、教育人民,在推进法制进程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规范严肃的司法程序、职业法律工作者对法的独到理解、对法的执着与忠诚,这些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特殊的法制教育情境,能够让学生充分领略法的神圣与威严,从而必然极大地推动学生自学地学法、用法。这些丰富的体验情境、刺激着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强烈吸引着广大青年学生,也为摆脱单调乏味的传统教学模式,进行“体验型”课型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社会资源基础。

  结合自己教学经验,我认为在法学概论教学中运用“体验型”课型应遵循的以下基本原则:

  首先,应贯彻注重实践原则,即注重教学的实践性,培养学生在“体验”中增长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在“体验”中学习的学风。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求学生在体验中联系实际学习理论,学习了理论要运用于体验过程中,在体验中锻炼和提高自己。法学概论的教学中,要向学生突出强调法学的实践,强调法律源于生活,作用于生活,要让学生认识到离开生活实际的法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实践是检验自己学习法、理解法、运用法的能力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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