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过杂,如有的丛书文献总主编、分册主编甚至副主编以及丛书名称,分册名称、主副标题等写了一大堆;
(3)次序杂乱,如有的'文献条目先写篇名,有的先写著者,有的先写期刊名等不统一,不按定规;
(4)数字、标点符号不规范,如一会儿是中文数字,一会儿是阿拉伯数字,一会儿是用黑点,一会儿用书名号;
(5)不按标注排列,参考文献在文内有标注的一般要按顺序排列,不能杂乱无序。
参考文献的作用:
参考文献的作用主要有:
1、反映研究者的研究基础。科研工作具有继承性,大多研究成果是对前人研究的一种深化和拓展。
2、尊重前人和他人的知识成果。参考文献是前人研究成果的一种表现形式,引用参考文献是论文作者的权利,而著录参考文献则是其法律义务,引用了前人的资料又不列出参考文献,会被认为是抄袭或剽窃行为。
3、反映论文作者的科学态度。说明本文所引用的论点、资料和数据均有出处可查,以便读者核查。
4、向读者推荐一批经过精选的文献。参考文献能为读者深入探讨某些问题提供有关文献的线索,帮助其查阅原始文献,进一步研读作者引用的内容,以求证自己的观点和解决自己的需求。
5、节约论文篇幅。在科研论文中,作者引用或借鉴别人的方法和观点来佐证自己将要展开的论点等,如果把所涉及的内容全都写下来,有时候容易造成论文内容繁琐、重点不明。正确列出了所引的参考文献,论文中所需表述的内容凡已有文献所载者不必详述,只需标注参考文献号码即可解决。
[1]卞叶.《论法律类型及其类型思维》:硕士学位论文,苏州大学,2013年.
[2]黄笑君.《论法官的法律思维》:硕士学位论文,广州大学,2012年.
[3]郎盛科.《论我国司法审判中的法律推理》:硕士学位论文,辽宁师范大学,2012年.
[4]施榕娜.《法律规则与道德评价对法律推理的影响》: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5]张林波.《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6]王建荣.《论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7]胡媛.《试论中国法律逻辑及其发展方向》: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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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胡桂哲.《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法律推理的比较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大学,2010年.
[12]蔡勇.《论法律推理中的实质推导》: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13]邢杰.《从法官裁判视角看法律推理》:硕士学位论文,燕山大学,2008年.
[14]王亮亮.《法律逻辑的生命源》:硕士学位论文,燕山大学,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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