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是创建“平安徐州”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提高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研究和解决其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要坚持正面引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可以采取挂横幅、张贴标语、板报、发通告、致房屋出租户一封信等多种形式,组织专门人员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律法规教育,采取授课、图片展览等形式,进行形象直观的宣传,增强流动人口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流动人口服从管理的自觉性,进一步营造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要在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和日常工作机制,应由政法委、公安、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生委、交通、司法、建设、房管、教育、卫生、城管、团委、妇联等部门组成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并设立专门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努力做到工作有计划、协调有力度、管理有人抓、结果有讲评,真正形成强大的综合管理合力。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流动人口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措施,积极引导和帮助流动人口务正业、入正行。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流动人口管理根基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关键在基层,应大力加强基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日常管理机制。首先,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健全社会化管理网络。以社区改革和建设为契机,紧紧依靠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动员和组织社区治保组织、治安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保安联防人员等参与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构建广泛的社会化管理网络。其次,要建立一支过硬的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本着精干、效能的原则,整顿现有人员,招聘一批高素质的协管员;社区辅警工作经验,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由政府出资的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保证这支队伍的高效运作。第三,要加强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沟通。各地区、部门之间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配合协作和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第四,要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并完善统一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建立IC卡暂住证查验核查系统,实现“网上跟踪管理,不断提升流动人口管理的智能化水平。第五,大力推广流动人口居住公寓化。从有效预防、及时发现、有力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着眼,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办法,推广建设流动人口公寓,实行集中居住管理;积极指导和帮扶企事业单位建立流动人口公寓,通过“以外治外”的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六,要加强流动人口中的党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宣传有突出贡献的流动人口先进典型,倡导爱岗敬业、勤劳致富的良好风气。
(四)打防结合,有效防控和减少流动人口犯罪
公安机关要认真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防范和控制力度。要以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点的治安控制为重点,建立日常管理与集中整顿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摸清底数,弄清情况,取缔非法,打击犯罪,把长效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大力加强流动人口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外来犯罪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人头的控制,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情报信息,为打击犯罪提供信息支持;要始终将防范、控制和打击的重点指向混迹于流动人口中的职业犯罪、流窜犯罪分子,构筑起布局合理、严密设防、规范运作、快速反应的“棋盘式”巡逻防控网络,建立有效的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空体系。
(五)尽快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为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取消暂住人口管理性收费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实际出发,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解决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一是财政部门解决专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各级政府要从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考虑,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把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工资和管理机构办公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二是政府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多渠道筹集经费。可以征收私房出租户治安联防费,实行专款专用;物业管理机构收取的管理费抽取一定比例用于流动人口管理;税务部门可以委托具备条件的暂住人口管理机构代征出租房屋营业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