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应鼓励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中大胆创新,推陈出新,可结合指导教师的科研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类科技创新竞赛项目、毕业实习内容等进行选题。
指导教师拟定的题目需经专业教研室讨论、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督学审核。各专业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并经教学院长审批后,组织学生进行师生互选。具体工作进程由学院按教学计划自行安排,一般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
2.开题学院要组织各专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专题讲座,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思路、基本要求、撰写规范等内容加强对学生的指导。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
任务书,完成后组织学生开题。
3.过程指导、检查与记录学院要督促指导教师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指导工作;认真完成《哈尔滨商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中相关指导与检查记录;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并给予针对性指导。
4.撰写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内容与格式参照《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
除上述规定外,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补充制订相关要求。
5.学术不端与追责各学院要对师生开展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培训,指导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科知识传授、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指导,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
- 归档管理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的归档、保存管理工作。每份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要材料齐全,由教研室整理后交学院统一归档,
至少保存三年;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要及时送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档案包括《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哈尔滨商业大学毕业实习手册》、《哈尔滨商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如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作品等),上述材料需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同步归档。
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 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关于做好 2022/2023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基于抽检信息平台和本地区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我校将以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归档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为送检样本。指导教师要落实责任,加强过程指导,不断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五、工作安排2024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工作环节 |
时间安排 |
拟题与选题 |
2023年10-12月 |
开题 |
2024年3月前 |
中期检查 |
2024年5月初 |
查重 |
2024年5月下旬 |
答辩与成绩报送 |
2024年6月上旬 |
优秀指导教师申报 |
2024年6月底 |
档案归档 |
2024年6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