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老师3月27日
提交线路设计部分成绩)
XX年3月14日——3月18日 公路纵断面设计
(1周)
XX年3月21日——3月25日 公路横断面设计
(1周)
XX年3月28日——4月1日 路基排水设计
(1周) ★ 集中辅导2次
(指导老师4月30日
提交路基路面设计部分成绩)
XX年4月4日——4月15日 挡土墙及涵洞设计
(2周)
XX年4月18日——4月29日 路面设计
(2周)
XX年5月2日——5月13日 工程预算
(2周) ★ 集中辅导1次
(指导老师5月15日
提交工程预算部分成绩)
第三阶段
毕业设计
答辩 XX年5月16日——5月20日 修改、完善所有毕业设计成果,准备毕业设计答辩 指导老师5月24日提交参加第一次答辩学生名单。
不参加第一次答辩者需提交书面申请。
XX年5月25日——5月27日 第一次毕业设计答辩 指导老师审查合格并同意参加答辩者方可参加答辩。
XX年6月2日——6月3日 第二次毕业设计答辩 第二次答辩通过者,成绩一律评为“及格”并在毕业设计鉴定表上注明:
“该生第二次答辩合格”。
九、毕业设计的管理与成绩评定要求
1、在学校规定的上课时间应在规定的教室做设计,外出者必须事先向指导老师说明情况并按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点名缺勤达到30%者(含请假、迟到、早退),取消毕业设计答辩资格。
2、本毕业设计分为三个阶段: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成果撰写、毕业设计答辩。毕业设计成果撰写阶段分为四个过程:路线设计、路基部分设计、路面部分设计、工程预算,在这四个过程中,需提交四次阶段性成果。
3、学生毕业设计最终总成绩由毕业设计成果撰写过程中的阶段性成绩和毕业设计答辩成绩综合评定。
4、上述四个阶段性成绩,有两次以上(含两次)成绩评为不及格者,该学生的毕业设计最终总成绩评为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