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送其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可见,国家对学生就学是十分支持的。那么,正确并成功受教育权利的方法到底是什么呢?
(1)应当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2)应当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
(3)应当履行遵守学校纪律,尊敬教师,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为了维护我们的受教育权,我们应该在学校中努力学习,争取名誉。总而言之,我们应该做到不给自己带来负面影响,与同学好好相处,与集体提高好团结,这才是我们应做的。
那么,我们该如何维护受教育权利呢
①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不能无故迟到、早退或辍学,不能去做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②上课时应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③放学后,应认真复习功课,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珍惜时间,科学安排课余活动。
那么我们又有怎样的义务呢?有
①遵守其所在教育机构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制度;
②遵守其所在教育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
③遵守其所在教育机构的学籍管理制度。包括入学注册,成绩考核,对升级、留级、转学、复学、休学、退学的处理,考勤记录,纪律教育,奖励处分以及对学生毕业资格的审查等管理规定;
④遵守其所在教育机构的体育管理、卫生管理、图书仪器管理、校园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学生的基本权利,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不能剥夺。根据新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政府或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同学们,既然国家为我们的将来奠定了基础,给了我们成功的条件。据调查,全国中小学生,在九年义务制期间,上学率为98%。同学们,让我们学会珍惜和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更好的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吧。
一、教育实习意义和目的
教育实习是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范教育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的体现,是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合格教师的重要环节。通过教育实习应达到如下目的:
1.使实习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有关中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充分与全面锻炼,培养教育和教学上的独立工作与人合作的能力。
2.使实习生在中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中向优秀教师学习,认识人民教师的光荣职责、树立和巩固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的思想。
3.通过实习,全面检查我校教育质量,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改进措施,以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4、通过实习加强我校与各中学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新时期教学中出现的新问题,推广现代化教育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推动我校和中等教育稳定发展。
二、教育实习内容与要求
教育实习包括教学实习、班主任实习和教育调查三个方面。
1、教学实习
教学实习是教育实习的中心任务,目的是使实习生初步掌握中等学校所实习学科教学各个环节的基本要求。教学实习在原科任教师指导下进行,主要要求是:
①要充分锻炼提高自已,根据各实习学校实际情况,以多上课为宜。一般要求讲授新课10节以上(不包括重复课),其中6节独立课(不需要教师指导,独立写出教案上课)。提倡与鼓励上重复课、跨年级、跨专业、跨校上课,
②每个实习生必须认真钻研所实习学科的教学大纲、新课程标准和课程内容,掌握教材的精神实质,对于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要力求弄懂弄通。
③深入了解中学生的学习情况,针对学生的实际,确定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写出详细教案,要进行集体备课。为确保课堂教学质量,每节课上课前必须进行检查性预讲,同组实习生参加听课,并邀请原科任教师参加。预讲后由听课师生提出意见,实习生对教案进行修改和补充,最后送原任教师审阅批准后方能试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