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活动组织与开展情况
(一)根据《工作方案》,公司对本次专项活动作出如下组织部署:
1、公司总经理组织召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动员会并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工作小组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活动,切实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制订整改措施并逐项落实到位,使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财务会计基础工作。
2、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监管局《通知》、《福建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调查问卷》和公司现有的各种财务制度与文件。
3、公司财务负责人布置专项活动工作安排,就自查阶段的分工、要求与时间安排等作出部署,要求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认真完成自查内容,形成工作底稿和初步自查情况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4、公司审计部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订审计计划并及时开展审计。
(二)根据《工作方案》,本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1、公司财务人员根据《调查问卷》分类整理、汇总自查内容,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逐条检查,详细说明情况,并形成自查工作底稿。
2、财务部经理对财务人员的自查工作底稿与自查结果详细复核,对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并提出相应的自查核查结果,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3、财务负责人对财务部经理的自查结果进行了审核,对自查底稿的内容完善提出指导意见,要求财务部按时提交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4、按《工作方案》要求,财务部将自查底稿与自查报告提交公司审计部。
5、审计部按照制定的审计计划,依据福建监管局相关文件要求对自查报告内容逐项稽核,审查自查底稿并就与财务控制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同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听取审计委员会对自查工作的指导。
6、财务负责人就自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发现问题或存在的不足、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等情况向总经理作出全面汇报。审计部就专项活动的稽核结果与建议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向总经理作出通报。
7、根据自查情况与内部审计情况,形成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自查工作的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调查问卷》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公司在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资金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建设和执行、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同时按相关文件的要求也存在一定不足之处需进一步加以完善,公司为此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认真加以落实。
三、自查结果及整改措施
1、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及财务人员。
2、公司按照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选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财务管理方面具有良好的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公司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4、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人事关系均在本公司,未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领取薪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系董事长之妻弟,会计机构负责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未在其他单位(上市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以外的主体)兼 职。
5、公司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配备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明确,岗位设置符合内部牵制要求。现有财务会计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会计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