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相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有监督员的认真监督,有家长的支持配合,有我们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我校一定会健康、和谐地向前发展
20xx年,在医保局的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下,严格按照国家、市、区有关城镇员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城镇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合同书》。经以院长晓李为刀为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本院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20xx年的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出现借卡看病、挂床看病、超范围检查等欺诈骗保等情况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医保中心的工作,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现我院对医疗单位是否存在欺诈骗保等违规事件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医保相关政策文件传达学习。
根据医院要求,结合6月份医保工作,院长我爱两只船组织、医保办公室、医疗科室、外宣科室、行政科室集中深刻学习,针对有关其诈骗报的问题深度解读,讲解相
关医保政策,为避免医院出现医保基金盗刷的问题、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的`问题提供有效保障。
二、结合欺诈骗保的有关规定自查情况
1、针对住院患者可能存在的欺诈骗保、骗保等问题自查。
我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内部自查,根据入院指征、医院诊疗范围等对新入院病人及在院病人进行审核,检查病人在院期间的用药、检查、治疗是否符合合理性的要求,检查病人的在院情况以及对病人身份进行审核,通过此次内部检查,我院内部在接诊治疗患者过程中未发现: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欺骗诈骗医保行为;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行为;
2、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自查。
我院组织财务科、药房、医保等科室,根据入库单、发票等对院内的所有医保相关的财务、药剂等进行了核对检查,未发现如下欺诈骗保行为存在: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的发票;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以上是我院按照区医保处的工作部署,结合此次欺诈骗保问题开展的院内医保工作自查情况,通过此次自查工作,让我院更加认识到了医保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的重要性,以及加强院内医保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院会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沟通、
积极汇报,严格自查,加强对潍坊市区相关医保政策的学习,以为人民健康、医保基金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认识,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医院内部的医疗与医保相关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坚决杜绝一切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总体执行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根据教财【20xx】8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和兵财教【20xx】116号——关于印发《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行)》的通知,我校认真贯彻执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为规范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寄宿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学校成立了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