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指导专项运动队训练:0.5学分;
3、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前获得等级除外)每项0.5学分;
4、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裁判员等级证书:每项0.5学分;
5、各专项教学技能等级(最多不超过1.5学分):每项0.5学分;
6、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最多1.5分):校级0.5学分,省级以上1学分;
7、获取国家社区指导员证书(取最高等级):国家1级1学分,国家2级0.5学分;
8、各类社会活动志愿者及学院教学助理工作:0.5学分;
9、通过国家CET-4级:1学分;
10、通过国家CET-6级:1.5学分;
11、通过计算机二级:0.5学分;
12、通过计算机三级:1学分;
13、参加学科前沿动态讲座(不少于3次):0.5学分;
14、科研创新项目:国家2学分、省市1学分、学校0.5学分等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
15、获得省部级科研与教学奖励:2分;
16、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最多不超过2学分):1学分;
17、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最多不超过1学分):0.5学分;
18、境外游学、交流学习:0.5学分.
八、说明
1、本专业通识平台课程与体育教育专业(非师范)、运动训练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相同,分别在1~6学期开设。
2、本专业学生为免费师范生,以培养中小学体育教师为目标,不分培养方向。
在专业平台选修课中设5个课程模块,即模块一为主项理论与实践课程(课程编号为41821001——41821032)、模块二为运动项目教学与训练技能提高课程(课程编号为418220xx——418220xx)、模块三为运动项目技能扩展课程(课程编号为41823001——41823009)、模块四为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课程编号为41824001——41824006)、模块五为运动人体科学类课程(课程编号为41825001——41825006)。
学生需选模块一课程4学分,分别在3、4、5、6学期各选1学分,而且需完成4学分的课外训练,分别在3、4、5、6学期各完成1学分;学生需选模块二课程2学分,在第6学期完成;学生需选模块三课程3学分,在4、5、8学期各选1学分;学生需选模块四与模块五课程各2学分,在4、5、6、8学期各选1学分,学生自主选修。课内选修课总学分不低于13学分。
3、通识教育平台选修课程:(1)任意选修课为12学分,其中自然科学类不少于3学分,社会科学类不少于4学分,其他5学分由学生自主选修。在第2、4、5、6学期分别选修2学分、3学分、3学分、4学分;(2)在交叉互选课中需选修8学分,在3、4、5、6学期分别选2学分,包括体育学科选修课和计算机基础课程,总学分不少于8学分;(3)学生需选教师教育平台课程选修课5学分,其中需在第4学期从本专业开设课程中选修1学分。
4、本专业学生应修取公共教育平台必修课26学分;通识教育平台必修课21学分,选修课25学分;专业平台必修课17学分,选修课13学分;课程总学分不少于102学分。
本专业在第1学期至第6学期确定40学分的双学位课程供其他专业高年级学生修读。学生修读专业双学位课程达到规定学分并完成该专业的毕业论文,符合双学位学位授予条例的,学校颁发双学士学位证书。其中,符合学校辅修条例的,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5、实践实习教学环节应修满32学分:
(1)本专业的实验课程安排在课外进行,总学分2学分,64学时。其中运动解剖学18学时,运动生理学18学时,体育保健学12学时,运动生物化学8学时,体育与运动心理学8学时。
(2)本专业学生应获取教师教育技能课程中教师语言、书写技能各1个学分;
(3)本专业的主修项目课程安排4学分的课外训练,分别在3、4、5、6学期各安排1学分。
(4)本专业的教育见习2学分,时间为2周,分别安排在第4、第6学期进行,每学期时间为1周;
(5)本专业的教育实习16学分,时间为16周,安排在第7学期进行;
(6)毕业论文(设计)6学分,时间为6周,安排在第8学期进行。
6、本专业毕业要求:本专业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课程总学分达到102学分,获得社群教育平台3学分,并完成所有实践实验教学环节,外语考试成绩符合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的要求,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