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般随文排,先见文字后见表,表应有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的表序(如仅有1个表,表序可定名为“表1”)和简明的表题。表序和表题间空1个字距,居中放在表的上方。
9.3 数学式、反应式及数字、字母
文章提及的数学式、反应式等可另占一行,并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序号。序号加圆括号,顶格排。一行表达一完需用2行或多行来表示时,涉及的各符号要紧靠,最好用一些比较关键的符号断开。各类式子应遵守有关规定,并注意应严格区别容易混淆的各种字母、符号。
凡使用阿拉伯数字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请参照 GB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世纪、年代、日期和时刻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如1998年不能写成98年。日期和时刻可采用全数字式写法,如2019年3月8日写成2019-03-08或20190308;时刻如16时15分30秒写成16:15:30.计量和计数单位前的数字采用阿拉伯数字。多位阿拉伯数不能拆开换行。百分数范围如20%~30%不能写成20~30%,(85±2)%不能成85±2%;偏差范围如(25±1)℃不能写成25±1℃.
应特别注意外文字母的正斜体、大小写和上下标的表示,注意手稿中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直接用电脑写作时应注意字符的全角半角之分。数字、字母、符号后面句号用圆点“.”代替。
9.4 量和单位
量的符号一般为单个拉丁字母和希腊字母,为区别不同情况,可在量符号上附加角标。表达量值时,在公式、图、表和文字叙述中,一律使用单位的国际符号。单位符号与数值间要留适当间隙,不许对单位符号进行修饰。应严格执行GB3100~3102-93 规定的量和单位的名称、符号和书写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