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栏按其在公路中的纵向设置位置,可分为路基护栏和桥梁护栏;按其在公路中的横向设置位置,可分为路侧护栏和中央分隔带护栏;根据碰撞后的变形程度,可分为刚性护栏、半刚性护栏和柔性护栏。
在综合分析公路线行、设计速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上,路基护栏需要采取的护栏碰撞能量介于70KJ—520KJ之间,低于或者高于次碰撞能量的应进行特殊设计。护栏根据公路等级和护栏类型不同其最小长度设置也不同,如: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路侧的波形梁护栏最小设置长度一般为70米, 不必要路段可以不设,它与主体工程的关系与其所处的路段有关。
钢筋混凝土桥梁护栏根据不同的防撞等级和桥梁的容许变形量来划分桥梁的护栏载荷量,例如:在防撞等级为B级,当容许变形量0米时,碰撞载荷为95KN;当容许变形量0.3-0.6米时,碰撞力为75-60KN,特大、大、中桥护栏一般由主体工程设计单位设计,交通工程设计单位负责护栏过渡段设计。
2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是用文字或符号传递引导、限制、警告或指示信息的道路设施,又称道路标志、道路交通标志。设置醒目、清晰、明亮的交通标志是实施交通管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顺畅的重要措施。
交通标志又是主体工程的辅助设施,其视觉效果、板大小基本上由主体工程决定。交通标志对主体的影响,体现在其混凝土基础(或桩基础)对主体工程路基及构造物的影响上。
(1)路侧标志
在路侧设置标志时,标志基础落在土方区时,应注意标志基础位置与路侧照明灯杆、路侧水沟、各种水、雨污、电力、通信等管线的协调;标志基础落在石方路基时,在路基施工成型前,应预留标志基础位置,避免二次开挖石方;当标志基础落在构造物上时,尤其是长、大、高的桥梁,交通标志的设施会严重影响结构的受力,标志基础采用钻孔桩则例外。因此,在结构计算过程中应考虑交通标志的影响,为交通标志预留基础位置,避免出现再次破坏路面二次施工的情况,因为这种处理既浪费,又不美观。
(2)附着式标志
附着式标志系指附着于上跨桥梁等构造物上的静态交通标志,为使标志不使用膨胀螺栓,必须在中跨桥结构中预留必要的连接结构。
门架式标志可分成跨全路和跨半幅路两种。对前者可按一般路侧标志处理;对后者则有一侧基础落在中央分隔带,此时必须针对该基础对原有中分带排水系统和各种重要管道、线路设施的影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标志版面
交通标志的汉字、数字、字母高度应该符合该等级道路最大可能的行车速度、最危险路况下驾驶员清晰视认的要求;警告、禁令、指示标志尺寸大小的选择和安装位置应重点考虑在该路段最危险、最易发生事故处车辆所对应的速度和视点;
在干路与支路相交的交叉路口,应配合交通标线设置干路先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组合标志的版面内容和组合数量应满足迅速全部辨识的要求;指路标志的设置在城市外围以方向和道路为主.城市内部以地名、街道、功能为主。标志的各支撑方式如单柱、悬臂、门架的选择应该满足驾驶员视认和道路净空的'要求;
3防眩设施
防眩设施设置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夜间行车不受对向车辆前照灯眩目的影响,改善公路夜间的行车安全条件,增大驾驶员的视距,消除驾驶员夜间行车的紧张感觉,降低交通事故率,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及社会效益。目前常用的防眩办法有植树防眩和设置防眩板防眩两种。
(1)防眩板防眩
防眩板防眩通过防眩板的高度和宽度部分阻挡对向车灯的光速,起到夜间阻隔防眩的作用。防眩板用简单结构支撑并安装于中间分隔带护栏上,因此对主体设计影响不大,但是对预防安全隐患却有重要作用。
在防眩板的设计中,应注意防眩板的遮光角、板宽、设置间距和高度的设计,特别是遮光角和高度。同时,在防眩板设计中应使防眩板的颜色和形式富于变化,克服单调感,当然还要注意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从而给驾驶员提供多样化的动态景观,达到提高行车质量的目的。
(2)植树防眩
植树防眩就是在中央分隔带上种植防眩树来达到防眩的目的,但是在中央分隔带上栽植常青防眩树,对主体设计的中分带排水,防水系统的影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