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认真贯彻中央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决策部署,支持县监察部门加快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整合优化纪委监察部门内设机构,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91个精简为22个,减幅达89.5%。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强化监察、公安、检察和审计等部门联动,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形成反腐合力。坚持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违法乱纪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始终保持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坚持把学习、锻炼作为提升干部素质和履职能力的重要手段,实行新进公务员见习办案制度,通过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加强经费保障,及时拨付办案经费,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
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突出从严治政,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行政监察、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工作规则,实行社会风险评估和社会公示、听证制度,始终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扎实推进政务和信息公开,积极发挥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八、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自今年9月份上任以来,本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担负着全面负责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知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带头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以身作则,起好表率。坚持和遵守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认真、如实填写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在公务活动明令禁止发放礼品、礼金和纪念品。严格遵守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有关程序和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项目负责人制、工程质量监管制、建材质量与价格管理制,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注重发扬民主,建立每周县长例会制度,坚持集体决策,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严格教育,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本色。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县政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监督力度不够、责任考核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格执行上级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和县委制定的“十项制度”,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一是率先垂范,发挥示范作用。县政府领导班子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述职述德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追求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严于律己,如履薄冰,自觉做到慎独慎初慎微,在任何时候都能稳住心神、经住考验、抗住诱惑。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积极稳妥推进县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集中财力为发展办大事、为人民办实事。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全县经济社会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周细周延抓好制度设计,突出从严治政,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监管,强化行政监察、财政监管、审计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