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分聚类算法
划分聚类算法需要预先指定聚类数目或聚类中心,通过反复迭代运算,逐步降低目标函数的误差值,当目标函数收敛时,得到最终的聚类结果,划分聚类算法典型代表是k-means算法[1]和k-modoids算法。这些算法处理过程简单,运行效率好,但是存在对聚类数目的依赖性和退化性。迄今为止,许多聚类任务都选择这两个经典算法,针对k-means及k-modoids的固有弱点,也出现了的不少改进版本。
2.层次聚类算法
又称树聚类算法,它使用数据的联接规则,透过一种层次的架构方式,反复将数据进行分裂和聚合,以形成一个层次序列的聚类问题解。由于层次聚类算法的计算复杂性比较高,所以适合于小型数据集的聚类。20xx年,Gelbard等人有提出一种新的层次聚合算法,称为正二进制方法。该方法把待分类数据以正的二进制形式存储在二维矩阵中,他们认为,将原始数据转换成正二进制会改善聚类结果的正确率和聚类的鲁棒性,对于层次聚类算法尤其如此。Kumar等人[9]面向连续数据提出一种新的基于不可分辨粗聚合的层次聚类算法,既考虑了项的出现次序又考虑了集合内容,该算法能有效挖掘连续数据,并刻画类簇的主要特性。
3.基于密度-网格的聚类算法
与传统的聚类方法不同:基于密度的聚类算法,通过数据密度来发现任意形状的类簇;基于网格的聚类算法,使用一个网格结构,围绕模式组织由矩形块划分的值空间,基于块的分布信息实现模式聚类,基于网格的聚类算法常常与其他方法相结合,特别是与基于密度的聚类方法相结合。基于网格和密度的聚类方法在以空间信息处理为代表的众多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特别是伴随着近来处理大规模数据集、可伸缩的聚类方法的开发,它在空间数据挖掘研究子域日趋活跃。
一、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
(一) 选题的目的
典当是指借款人向典当行借钱而将自己的财产抵押或质押给典当行,在约定的期限内清偿借款本息赎回原物。如果超过约定期限则质物直接归属典当行所有或典当行变卖质物充抵借款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典当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通过典当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般在典当期限内约定当户需要按一定比例交纳利息及综合费用给典当行,有时还约定违约金条款来约束当户履行金钱支付义务或偿还当金的义务。由于典当具有简便、迅速融资的特点,典当行业发展起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典当纠纷。纠纷多发生于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满且经过一定期限后当户未按时赎当的情形,此时也称绝当。《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典当纠纷多发生于绝当后是因为:
一是《典当管理办法》对于当户在典当期限内以及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利息、综合费用的上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绝当前典当法律关系当事人可以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只要数额没有超过《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即可。但《典当管理办法》并未明确绝当后利息和综合费用是否应该继续计算以及如何计算问题。使得实践中认识和做法不一,给典当业务造成了混乱。二是典当行与当户在典当合同中约定当户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违约责任条款的情形下,绝当后典当行主张当户依合同约定承担该违约责任;而当户认为在偿还金钱给付后不再需要另行支付违约金。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绝当后违约金条款的效力认识和做法也不同,使得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持怀疑态度,上诉现象不断增加。本文以安徽省芜湖市鑫达典当公司与程某、吴某典当纠纷一案为例,分析目前已经形成的对绝当后息、费及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观点,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对今后司法工作有所裨益。
(二)本课题研究的意义
1、理论意义
我国商务部、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典当管理办法》仅在其第40条规定了绝当的定义。但是绝当后,当户是否需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若需要支付以什么标准支付,究竟怎样去认识和理解违约金条款的效力。已成为相关绝当合同纠纷必须要解决的理论课题。我国法律对此方面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空白和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这就决定了当出现典当合同法律纠纷时,司法工作者没有明确的法律及理论标准。探讨和分析绝当后息、费问题,绝当与违约金条款的相关问题,有助于各国相关法律的更新,与时俱进,更为典当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的保护提供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