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我们可以这样表示:土地勘测费用,可以用待摊投资-xx地号-勘测成本表示;土地的有偿使用费用,可以用待摊投资-xx地号-土地占用成本来表示等。
(2)其次对下属的三级明细账目的设置,主要包括一些更加明细的账目。例如可以在建设单位的管理费用下划分更加明细的账目。可以包括:待摊投资-管理费用-人力成本;待摊投资-管理费用-运营成本;待摊投资-管理费用-拆旧成本等。
2.在基本建设收入和支出上的运用。
2.1基本建设收入核算。
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表明,基本建设收入主要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和上交的收入费用。但是灵活的运用到棚户区改造中,应该根据棚户区改造的实际情况合理的核算建设单位的收入。我们可以将其充分运用到住户回迁和房屋建设后的销售收入核算上。通常情况下,根据有关棚户区改造的规定,对住户的回迁采取“拆一还一”或是“等价值交换”的策略和原则,也就是说改造过后的房屋户型和拆迁之前的房屋面积对等。如果回迁户想要增加房屋面积就要按照成本价交纳多出面积的资金,如果再此规定的安置面积之外还要增设房屋面积,就按照商品价格计算。因此为了更好的将成本价格和商品价格区分开来,财务核算人员可以为两部分价格设置二级明细账目,并根据地号的不同辅助会计核算的进行。例如某一地号的住户拆迁之前的面积为53.27平方米,回迁之后想要的户型是65平方米,按照建设单位的设置的最小户型来算最接近55平方米,那么53.27与55平方米的差按照成本价格核算,之后55平方米与65平方米的差则按照商品成本价格核算。
2.2基本建设支出核算。
在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中阐述支出核算费用主要包括河道清淤费用、项目可行性研究费用、群众补助费用等一些不能形成资产回报的支出费用上。但是在棚户区改造的建设支出,主要是指各个地号在房屋回迁上应该上交的税金。但是因为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属于政府建设的惠民工程,因此在支出核算的过程中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建设单位在设置的基本户型内,住户增加的面积可以不用缴纳营业税,因此基本建设支出费用的核算的内容就是在基本安置面积之外的计入商品价格的那部分面积所缴纳的税金。例如某地号房屋的拆迁之前的测量面积为53.49平方米,回迁之后选择的户型为65平方米,这一回迁的住房面积可能最接近建设单位设置的最基本户型55平方米,那么53.49与55平方米的差就要按照成本价格核算,但不需要对其进行支出核算,但是从55平方米到65平米的那10平方米就要按照商品价格进行核算,这一部分的价格所缴纳的税金就包括在建设支出的核算中。
3.专项收入的运用。
从上文中我们了解到棚户区改造的资金主要来自三方面的投入,一是政府资金补助;二是银行贷款;三是净地拍卖资金。因此为了更好的对这些资金进行核算,财务人员可以根据基本会计建设制度灵活的设立专项收入账户。棚户区改造采用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也就是说政府将一定的拆迁地块,拿到市场中,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允许建设公司参与到建设中。通常情况下专项收入账目的二级核算以竞标成功的公司名称命名,并在此基础上设立各个地块收入的三级明细账目,这样就能保障核算的简单化和准确性。例如可以这样设置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中标价款,专项收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xx地号。采用这种方式可以使某房地产公司竞标的地号一目了然的显示在账目上,有利于提升会计核算的效率。
三、结语
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是我国城市化建设必然要经历的一个过程。但棚户区的改造时所面临的拆迁、房屋建设、回迁安置等也是一个涉及面极广的问题。因此棚户区改造的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和难度也是其它基本建设核算所不能比较的。在此形式下,我们应该灵活的运用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推动棚户区改造会计核算的准确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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